朔州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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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朔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朔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局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站公开形式,网址为:
http://sztj.shuozhou.gov.cn/(朔州市统计局)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提出申请,本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朔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朔州市安泰街;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6886260;

传真号码: 6886112;

邮编:036000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局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朔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依申请公开栏目,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6886260)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49-6886003 
          
  通信地址:朔州市安泰街  邮政编码:0360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附表:朔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