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按要求完成了市本级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有力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群众对财政工作的全面了解。具体包括: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举措,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朔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将财政部门最新政策、法规、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2022年,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5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224条、政务动态类信息更新量258条、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77条), 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主要包括:财政工作动态、市财政局权责清单、政府采购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此外,重点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将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朔州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说明、朔州市2021年决算和2022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调整市本级预算报告等公开发布于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栏目,除涉密部门外市级预算单位也在我局门户网站对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

2、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公开情况。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扶贫资金公开力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及相关附表于3月份公开,汇总“三公”经费预算3月份公开,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附表、汇总“三公”经费决算于9月份公开。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2年底,我局尚未接到有关当事人需要对财政工作情况公开的申请。

4、咨询和投诉情况。2022年度我局尚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5、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6、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财政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细化,需加强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及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帖资金信息公开,特别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各类奖励、补助、补贴、贴息、优惠等信息公开力度。

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等。三是强化舆情收集和回应。针对社会关注的财政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复,答疑解惑,消除舆情隐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