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绩〔2024〕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迅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印发通知,明确范围,细化清单。此次中央对我市转移支付绩效自评项目共66个,涉及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6个预算部门。
二是分工合作、有序推进。此次绩效自评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要求各相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作为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做到基础工作扎实、程序科学规范、数据真实完整、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自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高质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是严格审核,加强督导。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对归口预算部门提交的绩效自评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投入与产出的匹配程度,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与指导和帮助,科学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是强化公开,注重应用。市财政局要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将绩效自评结果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涉密及敏感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