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始终重视保障改善民生工作,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切实增进百姓福祉。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民生保障。及时下达城镇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市级资金156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340.97万元;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市级资金650万元;在岗村医岗位补助市级资金349.8万元。各项资金的投入有力保障了我市民生重点工作的开展落实。

  二是及时发放拨付,加快支出进度。常态化检点落实民生资金的下达拨付情况。各项民生实事资金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资金分配计划后尽快下达;各民生政策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发放时限予以兑现,不得随意拖延或调整时限。绝不能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民生实事和民生政策落实出现。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管。积极完善民生实事和民生政策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资金负担政策、发放标准和下达时限要求等。强化监管责任,分项目、分县(市、区)跟进掌握资金落实情况,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资金监管,保障民生实事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