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在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朔州市财政局局长 孔庆虎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朔州财政实现较大突破的一年,也是财政干部奋力创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两大任务’”、“奋力走出‘五条新路’”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预算管理约束,助力全市重点工作开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经济企稳回升、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2205万元,为预算的138.01%,增长49.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417217万元,为预算的95.49%,增长11.01%。

2017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560554万元,为预算的131.78%,增长48.42%。其中:增值税完成287142万元,为预算的130.04%,增长81.63%;企业所得税完成31417万元,为预算的145.46%,增长64.69%;个人所得税完成18391万元,为预算的181.73%,增长82.22%;资源税完成90260万元,为预算的144.81%,增长88.7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8784万元,为预算的133.49%,增长35.65%。

非税收入完成171651万元,为预算的163.26%,增长51.16%。其中:专项收入完成45920万元,为预算的129.64%,增长15.5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3565万元,为预算的127.70%,增长43.95%;罚没收入完成23260万元,为预算的117.47%,增长2.9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5701万元,为预算的337.95%,增长168.97%,主要是“两权价款”一次性收入较多;其他收入3205万元,为预算的39.82%,下降50.18%。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241万元,为预算的99.71%,增长23.71%;国防支出1651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4.02%;公共安全支出85414万元,为预算的99.65%,增长11.16%;教育支出233470万元,为预算的94.67%,下降2.82%;科学技术支出8127万元,为预算的99.94%,增长74.9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278万元,为预算的99.24%,增长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012万元,为预算的97.38%,增长21.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459万元,为预算的97.92%,增长8.18%;节能环保支出46964万元,为预算的81.84%,增长23.5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9995万元,为预算的97.72%,增长10.44%;农林水事务支出197885万元,为预算的94.12%,增长10.14%;交通运输支出38534万元,为预算的90.87%,增长20.6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541万元,为预算的91.15%,增长6.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449万元,为预算的97.05%,增长44.35%;金融支出5039万元,为预算的93.45%,下降79.7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1458万元,为预算的79.89%,增长189.77%,主要是土储费用增加较多;住房保障支出39917万元,为预算的98.42%,下降6.25%;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9212万元,为预算的96.31%,增长21.24%;其他支出8319万元,为预算的95.31%,增长24.18%;债务付息支出22252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1.29%。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4304万元,为预算的125.67%,增长44.7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18307万元,为预算的96.79%,增长12.78%。

2017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218050万元,为预算的128.88%,增长53.19%。其中:增值税完成134119万元,为预算的123.09%,增长76.93%;企业所得税完成3289万元,为预算的79.69%,下降33.27%;个人所得税完成5618万元,为预算的140.45%,增长42.08%;资源税完成52899万元,为预算的152.45%,增长67.62%。

非税收入完成46254万元,为预算的112.45%,增长14.8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3716万元,为预算的92.97%,下降14.4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585万元,为预算的153.11%,增长21.47%;罚没收入完成8580万元,为预算的107.25%,下降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920万元,为预算的201.74%,增长312.05%,主要是“两权价款”一次性收入较多。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00万元,为预算的99.98%,下降7.12%;国防支出1168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64.44%;公共安全支出41106万元,为预算的99.72%,增长8.41%;教育支出38707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89%;科学技术支出2511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7.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46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7.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7万元,为预算的80.79%,下降5.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531万元,为预算的96.57%,增长161.93%,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2017年起实行市级统筹所致;节能环保支出4319万元,为预算的46.95%,下降11.31%,支出进度慢的主要原因是结转2018年支出较多;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015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5.41%;农林水事务支出6652万元,为预算的98.16%,下降26.39%;交通运输支出3772万元,为预算的90.63%,下降39.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671万元,为预算的99.26%,下降11.6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4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75.84%,主要是旅游宣传费用增加较多;金融支出39万元,为预算的9.9%,下降99.84%,主要是2016年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注资,2017年无此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015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06.24%,主要是土储相关费用增加较多;住房保障支出1019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40.96%;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536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8.59%;债务付息支出11567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0.64%;其他支出3217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39.56%,主要是兑现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3、省对我市、市对县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7年,省财政对我市下达转移支付728402万元,增长12.66%。其中:一般转移支付436857万元,增长11.91%;专项转移支付291545万元,增长13.81%。

市对县区转移支付672986万元,增长10.38%。其中:一般转移支付365194万元,增长5.83%;专项转移支付307702万元,增长16.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1169万元,为预算的202.05%,增长95.36%;基金支出执行303811万元,为预算的90.57%,增长87.5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23万元,为预算的6.22%,下降91.08%,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计划未完成;基金支出执行10968万元,为预算的63.05%,增长41.6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102万元,为预算的71.70%,下降33.9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3625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1.38%。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5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3096万元,为预算的106.9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74979万元,为预算的93.24%,当年收支结余138118万元。

(五)债务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债务限额1182000万元,其中:市本级446100万元。为了平衡全省债务结构,年底核减我市债务限额24000万元,其中市本级1100万元。核减后,全市债务限额1158000万元,其中市本级445000万元。

2017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147600万元(市本级留用68000万元,转贷各县区796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转贷置换债券268200万元,市本级留用169778万元,转贷各县区98422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这些债券资金对我市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落实全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情况

认真落实全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市财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财政支出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

1、财政收支形势好于预期。市县两级财税部门切实将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加大依法征收力度。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2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8.01%,同比增长49.06%,增收24.1亿元。收入增速1-3月份保持全省第一,后9个月稳居全省第二,扭转了连续三年负增长的不利局面,实现了由“疲”转“兴”的重大转变,为全市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奠定了良好的财力基础。全年累计执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2亿元,同比增长11.01%。在全市可用财力增长不足、刚性支出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有力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和社会民生保障的扎实推进。特别是面对上半年支出进度缓慢、存在较大隐患的情况,我们积极调整工作举措,强化支出管理与控制,十月、十一月连续两个月在省厅支出进度考核中排名全省前三,并得到省厅支出排名奖励100万元。

2、民生事业得到充分保障。继续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全力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111.82亿元,同比增长11.5%,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08%。一是加大支农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稳定支农投入增长机制,全年全市农林水支出19.79亿元,增长10.14%。其中:下达脱贫攻坚资金3.33亿元,下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24亿元,下达2017年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资金0.97亿元,下达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0.63亿元,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0.51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的扎实推进。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市教育支出23.35亿元。其中:安排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324万元,兑付校安工程还本付息资金1388.99万元,下达学生饮用奶资金1324.62万元,城乡教育均等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全年共下达各类就业补贴资金3097万元,进一步稳定了我市的就业形势,扩大了就业服务体系覆盖面。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市本级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全年共拨付市级配套资金4546万元,将城镇居民低保提高了20元/人·年、农村居民低保提高了30元/人· 年;进一步提升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共拨付市级配套资金4175万元,将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20元/人·年提高到450元/人·年,进一步提升了社会保障水平。五是支持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绿色发展,2017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达4.7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煤电企业减排,着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实施,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3、全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得到有力支持。坚持把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煤炭行业税收秩序整顿,大力推广PPP项目,全力保障“三基建设”,助推重点工作落地开花,助力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提档升级。一是认真开展煤炭行业税收秩序整顿规范。针对煤炭行业产、销各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整顿规范工作。会同市国税、地税、审计、煤炭、土地、电力等部门,对煤炭企业产量、销量进行了详细比对核实,对公路地销煤采取了多种查补手段,对异地税票交易进行了专项调查,开展了纳税评估,组织了专项税收检查。全年共收回欠缴税费4.8亿元,有力地查处打击了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堵塞征管漏洞,确保税收应收尽收。1-12月份全市煤炭行业完成税收363769万元,同比增长102.03%,占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9.68%,在煤价回暖的大背景下,煤炭行业税收征管秩序得到了稳固规范。二是扎实推进PPP项目建设。报请市政府组建了专门的机构,挂靠贷款管理中心运行,负责PPP项目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文件,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PPP项目遴选、推进的科学性和务实性。2017年,全市共列入国家、省PPP项目库的项目11个,总投资102.82亿元,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教育、市政工程、智慧城市等多个领域。其中大医院、地下综合管廊、陶瓷学院等7个项目正在作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市一中、安泰中学、和丽中学项目已完成资金预审,处于有序推进之中。三是全力保障“三基建设”。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三基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研究,科学测算,共拨付省、市相关资金18232.14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全市“三基建设”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其中:下达乡镇(街道)运转经费1095万元,下达村级运转经费10556万元,下达社区事务补助资金967.5万元,乡镇干部周转房资金1280万元,乡镇机关食堂补助资金385万元,新增乡镇工作补贴资金884万元,基层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层干部待遇进一步提升。四是竭力推进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主动强化与省厅的汇报联系,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推动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年内共下达各类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4.76亿元,保障了七里河沿线城市棚户区改造及三路四桥项目前期费、机场建设前期费的投入,保证了大医院、奥体中心PPP项目资本金的安排,支持了平朔南路改造、恢河大桥建设、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的升级改造。

4、财政预算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中央、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现代财政制度,大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并报市人代会审查。二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坚持扁平化管理,给予县级更大的财政自主权,并继续加大对县级财力补助,从财力分配上支持提升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城乡一体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做好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有关工作要求,细致梳理存量债务,编制债务置换方案,2017年完成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4批,共计41.58亿元,其中新增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共计14.76亿元。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贯彻《预算法》要求,在时限内按规定批复部门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和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接受全社会监督,打造阳光财政。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山阴县3个单位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评价,项目评价金额8.68亿元。

2017年财政运行和财政改革发展呈现出良好局面,这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和市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充分理解的结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财政收入增长属于恢复性增长,对煤炭等传统产业依赖较大,持续稳定增收基础不牢,吃饭财政特征明显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就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我们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要。

(一)2018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水资源税改革等政策因素影响,做实打足财政收入;二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体现“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要求,既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安排好各项民生支出不打折,着力解决好各项突出问题,又着力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要求,为经济转型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三是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绩效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 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二)2018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7120万元,比上年增长7.5%,增收54915万元。这是基于全市经济稳步向好的基本判断,在实事求是、科学分析、通盘考虑的基础上确定的。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考虑今年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增长新动能不断集聚,经济内生动力和发展韧性进一步增强;全市经济由“疲”转“兴”的态势持续向纵深发展,工业品价格水平回升并继续保持稳定,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企业效益逐步改善,相应带动财政收入增长;2018年全市财政收入基数抬高,恢复性增长已逐渐走稳,煤炭价格在去年快速上涨后渐趋稳定,加之国家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均不同程度影响收入增长。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45077万元,比2017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27.15%(系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后的同口径比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522万元,增长20.36%;公共安全支出58495万元,下降6.51%,下降主要是法检“两院”划归省级管理所致;教育支出286303万元,增长28.81%;科学技术支出9501万元,增长23.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665万元,增长25.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270万元,增长23.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805万元,增长23.04%;节能环保支出25088万元,增长23.8%;城乡社区支出64229万元,增长44.43%;农林水支出145737万元,增长25.84%;交通运输支出17667万元,增长30.7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908万元,增长27.88%;住房保障支出15708万元,增长75.59%;其他支出39305万元,增长28.66%。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待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市财政将汇总各级预算,加上上年结转支出,一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86575万元,增长8.43%。其中:税收收入235150万元,增长7.84%;非税收入51425万元,增长11.1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0771万元,增长24.08%。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575万元,加上中央、省补助收入418039万元,减去上解中央、省和补助县区等支出393843万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30万元,同口径(下同)增长10.37%;公共安全支出27263万元,下降9.4%,主要是2018年起法检“两院”划归省级管理;教育支出39940万元,增长7.86%;科学技术支出1819万元,增长116.55%,主要是2018年安排科技创新经费1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20万元,增长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42万元,增长26.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028万元,增长9.62%;节能环保支出8608万元,增长18.28%;农林水支出31706万元,增长23.5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497万元,增长4.32%,;住房保障支出1367万元,增长37.06%。

经汇总,2018年市级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374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61万元,下降4.5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12万元,减少4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90万元,减少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2万元,增加72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增加11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83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39.94%;预算支出安排129727万元,增长21.36%。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0万元,增长43.37%。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184万元,为2017年预算的8.9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39万元,增长2.69%;预算支出安排5239万元,下降26.38%。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9万元,增长693.33%;预算支出安排119万元,增长2.59%。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40506万元,预算支出安排496946万元,收支结余43560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8194万元,预算支出安排215253万元,收支结余22941万元。

三、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形势研判和预算约束,切实做好收支各项工作。一是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继续坚持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组织收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税源变动的具体原因,改进举措、强化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着力深化综合治税各项措施,建立涉税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突出抓重点税源薄弱环节,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做到均衡入库。二是实化细化财政预算。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设部门预算项目库,严格项目立项的程序,发挥项目库对预算项目的规范作用,杜绝“项目清单”化。坚持过“紧日子”,严控行政事业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三不”要求,即:不得规定某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挂钩,不得规定财政投入增长比例,不得规定按人均经费标准安排项目支出。三是切实加强支出管理。继续保持对支出进度的高度关注,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建立分工负责制,由分管副职针对分管范围内单位的实际,采取上门走访、座谈和电话通知、函告等行之有效的方法,督促相关单位拿出分配意见,加快资金拨付。实施更严格的存量资金清理措施,市本级支出资金除科研项目及已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外,原则上年底收回市财政。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力度,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并尝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削减低效无效的资金安排。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一是前瞻性实施财源培植。围绕“2+7”产业转型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放大效应,下大力气保障项目落地生根,转化为有效财源。特别是抓住开发区建设这样一个机遇,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生物医药、文化旅游、草牧业与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新型产业的发展,为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提供财力支撑。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用好上级专项奖补资金,继续支持做好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探索设立“2+7”转型发展引导资金,推动传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加快发展。继续大力推广PPP模式参与全市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开展。三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多措并举,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帮助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用足用好支持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继续发挥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中小微企业保证基金开发有限公司的积极作用,实施融资担保,帮助中小微企业突破自身瓶颈,实现发展壮大。

(三)强化资金统筹和调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探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发展绿色农业、特别农业和品牌农业,推动优势农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精准性,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范围,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二是加快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努力实现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三是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4050”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安置工作。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继续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优抚补助标准,足额安排困难群众各类救助资金,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的兜底保障。四是保障“三基建设”。在落实好已出台的财政投入保障“三基建设”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继续落实省、市有关要求,提高乡镇人员工作补贴,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解决乡镇办公用房功能不全、老化损坏和裂缝塌陷等问题。

(四)抓住薄弱环节,全力打好三大战役。一是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增加较快所带来的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充分利用PPP政策转化政府存量债务,将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严格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债务边界,明晰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二是全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继续突出财政资金在产业项目扶贫、就业安置增收、种养结合脱贫、医疗救助济贫等工作中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三是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打造良好生态环境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要方向,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继续支持“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开展,持续推进清洁生产达标排放。

(五)围绕提升基本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把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强化形势教育与大局观念教育,确保在财政系统形成政令畅通、狠抓落实的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立足新常态、新任务、新要求,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课堂式”与“互动式”的培训模式,加大财税知识、财政法规培训,提高财政干部对全局性、复杂性、前瞻性问题的分析研究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精细化管理。全面动态掌握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构建快速反应机制,推进工作落实。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依然繁重。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实现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