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多措并举保障收入。每月月初对税收进行全盘摸底,把握税源动态,把握收入进度,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认真落实帮扶企业各项政策,杜绝跑冒漏滴,确保应收尽收;加强组织收入调研工作,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企业减负政策的同时,深挖增收潜力,努力构建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机制,既保证政策调整红利全面释放,又确保税收征管有序进行,坚决杜绝各种税费流失现象发生。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积极落实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政策规定,依托目标责任制考核、预算约束等措施机制,加快支出进度,促进投资消费,提升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继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合理安排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加强对各类资金的使用监管,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和社会化发放,充分发挥社保资金的救助作用,切实做到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贯彻“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财经纪律,加强部门财务管理和人员经费管理,对不属于财政供给范围的支出一律清理;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补贴标准,严控增人增资,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政府采购,凡未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不予安排支付资金。

四、采取具体有效措施,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建立盘活存量资金季报制度,做到逐月减少结余、结转资金,增加收回存量资金的额度;优化预算编制执行,规范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支出编制管理,加大综合预算统筹力度,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增强预算的可执行性;加大清理财政专户和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结余资金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统一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能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的领域。

五、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加大对市信用担保中心注资力度,扩大资本金规模,增强其融资担保、服务企业的能力;引导市县政策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和机构整合,通过“抱团增信”,破解企业融资难题;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措施》,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推动其加大对困难企业资金扶持力度,助力企业正常运行,推动经济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