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5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明确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人社局要持续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现就业,以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为总体目标,保持规模稳定,2022年末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1.81万人。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具体见附件。
二、多措并举推进。各县(市、区)人社局要持续强化省际、省内、就地就近劳务协作,以县为单位建立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底数、就业意向、就业需求、培训需求等清单,针对性提供就业服务和有组织劳务输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优化经办流程,按规定落实各类补贴,为脱贫人口及用人单位提供更多服务保障。
三、加强组织领导。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是中央对省(区、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组成部分,是省对市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人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要形成就业工作帮扶机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司其职,凝聚多方合力,充分发挥各类就业帮扶落到实处。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树立典型等方式推广一批就业帮扶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朔州市财政局 朔州市农业农村局 朔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