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晋创谷·朔州”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
《“晋创谷・朔州”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政策措施》文字解读
为全面落实山西省关于建设“晋创谷”创新高地的决策部署和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市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特制定本政策措施,旨在加快推进“晋创谷・朔州”科技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助力全市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
二、政策依据
根据《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5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对象
重点聚焦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三大领域,并融合数字经济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科创团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创新主体。
(二)核心支持政策
1.入驻起步保障:经遴选入驻的创新主体,可获30—100万元创新启动资金。新立项省级中试基地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新认定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分别补助200万元、50万元。
2.企业发展赋能:
一是新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最高补助100万元;博士、硕士科研团队,最高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科研经费,创新人才团队专项奖补最高20万元。
二是种子期企业可获不超20万元融资担保;初创期企业贷款每增1000万元奖励10万元(年最高100万元)等。
三是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引入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
四、实施规则
施行时间:2025年4月1日起,有效期5年。
政策衔接:与省、市同类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解读单位:朔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
联系电话:0349-216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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