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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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特编制了《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于2021年6月1日生效,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公布。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朔州市住建局主动公开本机关制发的非涉密信息,包括:  

1.朔州市住建局组织机构、朔州市住建局职能设置;  

2.朔州市住建理局制度性,规定性非涉密文件;  

3.朔州市住建局涉及的相关通知、公告、公示;  

4.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zjj.shuozhou.gov.cn/(朔州市住建局门户网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   

查阅地点:政务大厅、档案馆;   

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49-2023762。   

(三)公开时限   

1.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或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朔州市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不予提供。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4号朔州市住建局主楼301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49-2023762   

传真号码:0349-2023762   

电子邮箱:szzjxx@126.com  

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朔州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49-2023762)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49-2023762   传真号码:0349-2023762   

通信地址:朔州市住建局办公室(朔州市市府西街4号)    

邮政编码: 036002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表: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