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财政局朔财预(20153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朔州市住建局2015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予以公开。  

  一、概况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下辖园林局、房管局两个处级事业单位、7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科、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科),另设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下辖15个事业单位和19个企业单位。  

  市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核定机关工勤人员全额事业编制2名。      

  (一)、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规划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各县区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承担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研究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城建监察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 报批工作,参与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参与全市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  

  (五)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市级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定全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全市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 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 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全市勘察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调整和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市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全市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 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市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全市建设行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承担全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二)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市住建局将紧扣推进“两大任务”、建设美丽朔州和塞上明珠的工作主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六大发展”、“六型转变”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以下十项重点工作:  

  1.恢河大桥续建工程:工程概算投资2.8亿元,目前主桥钢结构加工基本完成,引桥部分基本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1.2亿元,4月底前完成箱梁顶推跨铁路施工,10月底前完成钢拱塔竖转施工,争取在年底前通车。  

  2.道路工程:共三项,概算投资15.15亿元。  

  ——七里河综合治理桥梁和滨河路建设工程:概算投资14.6亿元,现已完成桥梁现状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正在进行规划选址、可研评审、环评和洪评报告编制及评审、节能登记表编制等工作。计划上半年开工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  

  ——开发路(安泰街至古北街段)改造工程:全长3300米,5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结构层、路面改造及路灯工程等,估算投资4000万元。  

  ——城市道路恢复工程:计划对2014年山西双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联通工程挖掘的1.5万平方米城市道路进行恢复,估算投资1500万元。  

  3.供水工程:共五项,概算投资2.62亿元。  

  ——四水厂建设工程:该项目设计日供水能力6万吨,概算总投资1.9亿元。目前,规划选址、土地审批、立项等前期工作已完成,水源地详细勘探基本结束,水厂厂区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招投标工作已结束,水资源论证正在进行中。现急需市政府协调城区征地。  

  ——市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涉及24个老旧小区和7条街、路,概算投资1670万元。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目前,市区共有14093户居民尚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按每户1500元计算,工程概算投资 2114万元。  

  ——市区西南片用水工程:利用中煤平朔刘家口水源地闲置水源,沿七里河铺设管网直接与张辽路城市主管网对接。工程概算投资3000万元。  

  ——水源地安保设施配套工程:一水厂更换高压电缆10公里,概算投资100万元;三个水源地配备监控及围栏等安保设施,概算投资300万元。概算总投资400万元。  

  4.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为6万吨,概算总投资1.5亿元。目前已立项,正在准备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现急需市政府明确。  

  5.城市垃圾处理工程:  

  方案一: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南填埋区异地建设。目前新选场址确定为朔城区窑子头乡官堡沟村北1.02公里处的杏叶沟,占地31.71公顷,正在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工程概算投资1.5亿元(除项目单位账面现有中央投资2000万元外,需市政府安排资金1.3亿元)。  

  方案二:引进韩国爱德林株式会社垃圾加工项目。项目设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由韩国爱德林株式会社全额投资1.5亿元,不需要政府财政补贴。需市政府协调解决事项:一是免费提供稳定的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污泥、牲畜粪便。二是协助办理立项、规划、可研、环评等相关手续。三是协助申请国家相关创新政策补助资金。四是明确是在现有的180亩市垃圾处理厂上改造,还是另行划拨土地120亩。  

  6.市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推进山西双良公司对朔城区集中供热公司、金沙供热站、大运供热公司的整合经营和城中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取缔七里河大桥以北供热燃煤小锅炉,确保市区在2015年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全覆盖。  

  7.“气化朔州”工程: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和《山西省“四气”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073号)有关规定,加强“四气”企业从业资格准入审核、项目核准、行业监管等工作,有效规范燃气市场。朔州富华燃气公司2015年计划投资2.1亿元,新建86公里高压供气管网、85公里中压管线,改造原有城市中低压70公里天然气管线,对北曹输配站进行扩容改造。  

  8.城中村改造工程。朔城区现有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36个(在158平方公里规划控制范围内,即东至世纪大道、南至南环、西至西环、北至北环),涉及3个街办、3个乡,46000多户,13万多人口,占地面积4万多亩(其中:城中村16个,涉及3个街办,户数15771户,人口50989户,占地面积9533.27亩,地上建筑物面积606万平方米)。建议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朔城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2015年优先对小村、北邢家河、贺家河、北旺庄四个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  

  9.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2015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为7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19.1万平方米。按照中央财政奖励55/平方米、省级财政奖励55/平方米、市级财政配套55/平方米的政策要求,2015年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共需1050.5万元。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  

  10省定考核指标: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有四大项。  

  ——市域城镇化:全面加快城镇化项目建设,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尽快制定出台《朔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按照《朔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完成2015年任务;调整朔州市城镇化推进工作领导组;按照“五建设两整治”要求,我市五个省级重点镇计划完成投资6000万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省初步计划给我市下达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3396套(其中棚户区改造12016套),基本建成(含续建)11300套,完成投资30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照4:3:3的比例共同承担,2014年市本级补助资金为1.13亿元。省补助资金标准:城市棚户区1万元/户、工矿棚户区1.3万元/户)。紧紧围绕实现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和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好新建、续建工程的建设和分配、管理,切实做到“六保”(即保开工、保进度、保竣工、保质量、保公开分配、保后期管理)。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初步计划完成62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乡村清洁工程:继续按照省里要求和标准抓好乡村清洁工程资金、人员和设施设备的落实,完成每个乡镇不少于5个村的达标任务。全省乡村清洁工程补助资金从2013年—2017年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乡村人口14.4/人·年标准,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照1:1:1的比例共同承担,市本级预算资金为 1639万元/年。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朔州市住建局(本级)  

  朔州市房管局  

  朔州市城镇节约用水办公室  

  朔州市抗震办  

  朔州市城建档案室  

  朔州市城管监察大队  

  朔州市建筑节能监管中心  

  朔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  

  朔州市建设信息中心  

  朔州市城建服务指挥中心  

  朔州市供热供气办公室  

  朔州市招标办  

  朔州市标准定额站  

  朔州市建筑工程质监站  

  朔州市建筑安监站  

  朔州市施工图审查办公室  

  朔州市环卫清洁中心  

  二、2015年部门预算表(附后)  

     

     

     

     

     

  附表一:         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一般预算公共资金 

3061 

一、基本支出 

744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工资福利支出 

450.5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16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4.2 

四、政府性基金 

4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0.4 

   

专项业务费 

8.9 

   

项目支出 

2897 

本年收入合计 

3641 

本年支出合计 

3641 

    

    

      

  附表二: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641 

744 

2897 

 

城乡社区管理 

3641 

744 

2897 

 

行政运行 

1005 

321 

684 

 

事业运行 

2636 

423 

2213 

 
         
         

    

  三、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5年预算收入3641万元,财政拨款2853万元,预算管理的收费安排的拨款208万元,专户管理的资金160万元,政府性基金420万元。  

  1市住建局(本级)预算10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6万元,项目支出684万元。  

  2房管局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万元。  

  3朔州市城镇节约用水办公室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4朔州市抗震办5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万元。     

  5朔州市城建档案室3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     

  6朔州市城管监察大队1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7朔州市建筑工程质监站运行补助145万元。  

  8朔州市标准定额站运行补助64万元。  

  9朔州市建筑安监站运行补助61万元。  

  10朔州市施工图审查办公室运行补助33万元。  

  11朔州市招标办运行补助24万元。  

  12州市建筑节能监管中心40.2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13朔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     

  14朔州市建设信息中心1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15朔州市城建服务指挥中心1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     

  16朔州市供热供气办公室2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     

  17环卫中心1820万元,其中:垃圾清运150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