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大额疾病鉴定流程
申请本地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需选择本地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鉴定,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45种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及准入(退出)标准。
二、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朔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疾病待遇申请表》(窗口领取)
2.近两年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加盖医疗机构印章)、诊断证明及相关疾病化验报告
3.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注:
1.高血压3级(极高危)、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支气管哮喘、炎症性肠炎,这四种病由医保中心组织集中鉴定。其余41种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办理。
2.对于白癜风、银屑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亢进症),提供二级以上 (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能证明病情且符合准入标准的,不再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3.不能提供近两年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例的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向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并填写《朔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鉴定。
4.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鉴定负总责,责任医师实行终身责任制,医院成立鉴定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鉴定委员会根据准入标准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准入标准的患者由责任医师填写《朔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医院发放慢性病诊疗手册。
5.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鉴定核准后,凭社保卡和慢性病诊疗手册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可直接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