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近日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实施“建高地、兜网底、提能力”强医工程。其中,在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方面,山西省提出,开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打造县域医疗次中心;开展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

《方案》提出,每个县遴选1至3所离城较远、辐射人口较多、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打造县域医疗次中心,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能力水平;提高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

《方案》提出,每个县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实施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行动;以国家“千县工程”为牵引,实现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覆盖;建设10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50个肿瘤“可诊断、可治疗”能力提升县级试点医院。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要求,要重点抓好10项工作,主要包括持续推动区域医疗中心扩容发展,高水平做好4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加快县域一体化改革提档升级,开展县级医疗集团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做好巩固衔接和基层医疗卫生固本强基工作;常态化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行动;全方位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落实中医药强省战略;强化疫情防控和疾控体系改革;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和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办好公办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