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级次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补贴对象 补助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电话 备注
1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 老年村医退养补助 省级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发放问题的通知》(晋卫农[2014]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5]82号)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18]5号)
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年满60周岁且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的离岗人员 200元/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 按月发放 0349-5685575
2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 中央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
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奖励对象,以人为单位 80元/人/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 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0349-5990198
3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项目 中央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晋财社〔2022〕122号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 720元/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 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按月发放 0349-5990198
4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项目 中央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晋财社〔2022〕122号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 850元/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 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按月发放 0349-5990198
5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 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项目 中央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晋财社〔2022〕122号
对三级及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人为单位 一级520元/月
二级390元/月
三级260元/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 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按月发放 0349-5990198
6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省级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本人年满60周岁止(以人为单位统计) 50元/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 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0349-5990198
7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 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省级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子女年满10周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
5000元奖励金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 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0349-5990198
8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 农村双女绝育家庭一次性奖励 省级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双女绝育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一次性奖励
30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 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0349-5990198
9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 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 省级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一次性补助
5000元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 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0349-599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