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要求,由朔州市统计局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其中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要求,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市局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公布、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经济、社会信息,为全市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主动公开

为了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统计信息,同时方便公众办事,市统计局积极整合信息资源,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捷的办事信息和渠道,主动公开了各事项的办理依据、申办主体、申办条件等内容。并按照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类别编制目录及时公开。2019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法定信息320条,在公开的法定信息中,政策法规占7%,工作动态占45%,决策性信息占48%

2、依申请公开

2019年,市统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早在2011年就成立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统计信息中心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专职机构,专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4、平台建设

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精心设计找准定位,在市统计局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统一规范、优化功能,主动及时发布法定公开内容。

5、监督保障

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严格的监督保障制度,层层监督、级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全面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统计信息中心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的更新工作,确保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优异成效,但在规范信息公开平台、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市统计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开拓创新,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及时公开发布法定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