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统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各项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务实笃行服务全方位转型,纵深推进防治统计造假,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持续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奋力谱写朔州统计现代化事业新篇章。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统计新情况、解决统计新问题的能力。自觉加强政治监督,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常抓不懈严纪律。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牢把握“统计造假”纳入纪律处分范畴的重大意义,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
(三)持之以恒强组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支部班子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机制。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培养造就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驰而不息优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精文简会。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建设模范统计机关。
(五)一以贯之抓落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大力倡导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工作作风。强化结果导向,狠抓落实、提高效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
(六)巩固拓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深入开展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总结专项治理行动经验,将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常态化监督的有力举措。
(七)着力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加大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严格按照标准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对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加大对典型统计造假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八)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在与市纪委监委现有协调协作机制基础上,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加强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
三、扎实做好“五经普”各项工作
(九)扎实开展普查登记工作。规范数据采集流程,把握好关键时间节点,完整准确采集各项指标数据。统筹推进投入产出调查,加强入企指导,认真做好问题解答。加强普查宣传,提高普查对象填报真实数据的自觉性。
(十)扎实做好普查数据审核。把数据质量控制贯穿到普查登记、审核验收、数据汇总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数据审核主体责任。加大核查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事中质量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加大投入产出电子台账数据审核力度,确保总量数据和结构数据协调衔接。
(十一)扎实做好数据发布与资料开发。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做好普查数据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促进社会各界全面认识普查成果。运用普查数据多角度客观反映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益提升和动能转换等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四、深入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
(十二)完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制度。做好普查年度GDP统一核算。做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
(十三)深化碳排放和能耗核算方法改革。认真落实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稳步推进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深化能耗核算方法改革,持续提升原料用能及新增可再生能源统计核算能力。
(十四)优化人口和就业统计。完善人口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利用大数据辅助开展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加强人口变动趋势和生育形势监测分析。优化市级就业总量推算方法,提高就业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十五)推进其他领域统计改革。优化服务零售额测算方法,有序推进市级服务零售额测算。完善科技创新领域统计,开展重点企业研发和企业创新季度专项调查。加强“两纲”统计监测。探索开展文化企业景气监测。创新农村统计调查方法,规范用好农情观察员联系制度。
五、做精做细经济形势研判分析
(十六)聚焦能源革命。加强煤炭绿色开发利用、电力外送等统计监测,强化对能源保供、新能源发展、节能降耗等监测分析,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研究。
(十七)聚焦城乡融合。扎实开展城市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十八)聚焦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挥棒、助推器作用。
六、多措并举提升统计服务效能
(十九)加强统计监测服务。围绕各行业各领域发展,精心组织实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能源、消费、投资、贸易、人口、劳资、社会、科技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全面准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
(二十)靠前指导主动服务。围绕集中开工、“三个一批”等重点项目以及准规模企业纳统存在的堵点难点,主动到企业和项目现场,做好跟进服务,提高纳统效率。推动县级统计机构加强对本地区准规模企业(项目)的摸排走访、已纳统企业的上门服务,在企业首次填报前,指导企业熟悉填报操作流程、数据来源等。
(二十一)强化服务社会公众。切实抓好数据发布解读,丰富数据发布内容,传递权威信息,改善社会预期。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科学设置正向引导议题,积极稳妥做好经济民生热点问题舆论引导。
七、着力巩固提升统计工作基础
(二十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健全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动态更新维护乡镇统计人员变动台账,建立健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二十三)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多渠道招录吸纳补充人员,充实壮大统计力量。持续开展业务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数据质量。
(二十四)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指导。规范部门统计,指导部门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推进与编办、市场监管、民政、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二十五)深化拓展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为“五经普”提供完善畅通安全的网络环境。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技术能力,以技术手段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朔州市统计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