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统计局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善统计体制,创新统计理念,深化统计改革,创优统计服务,全力开创我市统计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看齐紧跟,高站位谋划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同,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深改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方案”以及统计法律法规,自觉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对标一流,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践行“两山”理论,高扬右玉精神,认真做好生态文明考核、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等调查监测工作。积极推进GDP、投资、“三新”等重点统计改革,全面完成常规数据采集和统计调查,扎实推进统计系统“三基建设”,积极开展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努力规范统计业务流程,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三、创优分析,提升统计监测服务。紧扣全市五项重大任务和“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与“2+7+N”产业布局,深化统计分析研究,创优统计监测服务,提高统计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积极为社会公众解读数据、释疑解惑,为党委政府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快速的统计数据和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建议意见、决策依据。 

  四、全力以赴,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省经普办要求,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现场登记、查遗补漏、审核汇总、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共享发布、抽查验收等工作,做好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形成经济普查工作合力,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完成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 

  五、夯实根基,有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对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善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推进基础工作规范化。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关口,严格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和控制,提高主要数据准确性、逻辑性、匹配性、科学性,有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六、严肃法纪,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办《意见》《办法》《规定》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执法监督,严肃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环境。 

  七、通力协作,不断强化部门统计。加强与市直单位的合作,探索试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资料交换制度,加大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力度,积极推动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部门间的资料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 

  八、巩固提升,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统计内外网的更新维护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建设、OA办公自动化建设,做好第三方运维服务。 

  九、严明党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坚持“一案双查”,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统计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在统计业务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两提高。 

  

朔州市统计局 

2021年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