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朔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所有单位(包括中央和省驻朔单位)的统计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完成国家及省统一部署的各种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国家和省市部署的有关专项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统一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和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统一管理和指导我市的城市调查队、统计调查监测中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朔州市统计局预算单位包括:
1、 朔州市统计局机关
2、 朔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3、 朔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4、 朔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5、 朔州市统计监督检查队
6、 朔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7、 朔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
8、 朔州市能源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9、 朔州市统计信息中心
10、 朔州市统计局朔城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11、 朔州市统计局平鲁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12、 朔州市统计局山阴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13、 朔州市统计局应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14、 朔州市统计局怀仁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15、 朔州市统计局右玉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