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示制度
一、在实施审计前,审计机关应在审计进点见面会上,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张贴告示,实行公示制度。
二、公示的内容包括:审计的内容和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审计地点及联系电话、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九条铁纪律”规定及审计机关监督电话,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的情况予以监督。
三、在审计期间,审计组应自觉地接受被审计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反映的情况及问题。
四、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征询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自觉地维护审计机关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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