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建议是审计机关依法向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的行为,是审计监督发挥建设性作用的重要体现。把提升审计建议质量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应落实“三个力促”。
一是力促审计成果多样化。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针对领导和被审计单位等不同使用者的需求,分阶段、分类别,多形式、多途径产出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信息、综合报告等问题类成果,和宣传文章、问题清单、典型案例等经验类成果,推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标本兼治,更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力促审计报告提质量。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对审计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取舍,注重问题定性和事实表述的准确性,能定量表述的尽可能不定性表述,重点突出问题影响的金额、数量、比例、进度等,多用数据“说话”,避免出现“不到位”“不够到位”等无实质区别的定性标题词语。所提的审计建议与查出问题对应,做到不跨界、不越位,建议要可操作、可督查、有效果。同时,要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形成原因、决策过程、产生后果,若有关问题应由主管部门解决的,应直截了当指出,切实帮助规范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力促综合分析显实效。开展成果“再加工”“深加工”。横向上,尝试利用同一类审计项目的现有审计成果,汇总反映某项资金、某一行业的共性情况,以及系统化、区域化风险;纵向上,尝试利用同一类审计对象的不同年度的审计成果,跨年度分析提炼模式化、规律化问题,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多果合一”形成综合性的审计研究报告,揭示影响改革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经济稳定有序发展的高度提出审计建议,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