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2020年,全市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五次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市委“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和“着力解决四个方面关键性问题”的任务,认真落实“三个一点”工作思路和“四精”审计要求,着眼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发挥“经济体检”作用,为建设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塞上绿州,美丽朔州作出新的贡献。

二、安排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着力推动朔州“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和“着力解决四个方面关键性问题”任务的落实,科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把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审计内容,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各专项审计,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认真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本级预算执行和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力度,实现审计全覆盖。加大对经济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经济安全。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化资源环境审计。

(三)坚持加强统筹,提高质效。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严格管控审计过程,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坚持科技强审,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具体项目

2020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民生、财政、经济责任审计等七大类98个项目。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紧扣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推动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围绕“六稳”要求,重点关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投资项目推进等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2.“三促进”专项审计。

本项包括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三促进”专项审计要作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按季度安排,同时其他各项审计都要关注政策措施落实和“三促进”有关情况。重点关注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国家有关援企稳岗,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政策落实情况;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存量资金统筹盘活、重点专项资金到位和使用绩效情况;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简政放权、行政许可压减、稳投资、便利投资兴业、产权保护等情况。

(二)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1.开发区建设项目效益情况审计调查

以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增强开发区发展动力和活力,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开发区统筹规划布局,科学谋划开发区产业布局、分类引导开发区产业升级、理顺政府和开发区之间管理体制、剥离开发区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

2.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以聚焦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税费减免、财政贴息、贷款优惠等政策精准到位情况。揭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3.企业审计

参加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待定)。

4.金融审计

参加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待定)。

(三)民生审计项目

1.扶贫审计。

以确保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扶贫和涉农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中的薄弱环节、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存在的返贫风险、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扶贫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以及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

2.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情况审计。

以促进中央医保政策精准落地,推动完善医保制度,维护基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基金筹集方面存在的编造人员信息虚假参保,或者跨地区跨险种重复参保,造成参保数失真并骗取中央财政补助等问题;财政补贴到位和保险费归集等情况;基金支出的合规性及基金运行风险状况;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

(四)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预算执行审计。

以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财政风险防控情况、市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部门预算执行、中央及省市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软件采购实施情况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财政决算审计。

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收支规模、结构和财力状况、财政收入征收管理情况、财政支出管理情况、财政管理情况、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财务收支审计。

以促进规范各单位、系统的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公共资金、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合规合法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经济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等。

(五)投资审计

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大重大公共投资监督力度为目标,揭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管理隐患、损失浪费和违纪违法问题,促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资建设管理水平和反腐倡廉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盲目赶工抢工,造成损失浪费和增加投资的问题;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实施、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存在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建设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资金来源不合规、挤占挪用、套取建设资金应缴未缴税费等问题;工程超概算投资以及建设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多计工作量、多结算工程款等问题;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损害农民利益或偏离补偿标准支付费用的问题;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谋取私利的问题。

(六)资源环境审计

以摸清全市(一区、一县)固体废物产生规模、种类以及贮存、处置和利用情况,掌握全市(一区、一县)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总体情况,反映全市(一区、一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和推动全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合理化建议,服务全市(一区、一县)生态立市战略目标的实现为目标,重点关注全市贯彻执行固体废物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关注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职责职能履行情况;关注固体废物生产、处理、利用情况,对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管理机制建立和效果情况;关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及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反映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职责分工不明确、履行职能不到位以及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反映有关单位、企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行为;反映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项目不达效和损失浪费问题。

(七)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依据两办规定和中审办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计划安排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直部门和群团组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学校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级公安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安排实施。组织实施时要聚焦本人履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开展审计,同时做好与被审计地区、部门、单位开展的政策跟踪、财政审计等相关审计项目统筹融合和成果利用,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1.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本地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与生态环境状况变化情况等。

3.市直部门和群团组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4.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贵、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5.县级常委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县(市、区)常委部门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6.县级公安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司法机关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工作站位。市、县(区、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和宏观管理部门的新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绝对忠诚、绝对负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依法审计、履职尽责,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二)要扎实做好“两统筹”。要持续做好审计项目及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等”,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最大限度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加强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和成果共享,避免交叉重复审计,减少被审对象负担,节约审计成本。扎实推进大数据审计,实现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的有机结合,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

(三)严格落实“四精”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延伸调查等行为。在审计中坚决落实“四精”要求,确保审计质量,规范审计行为,打造更多的精品审计项目。

(四)严肃审计工作纪律。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要始终坚持廉洁从审,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带头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强化保密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