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19年,全市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和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大目标”为牵引,着眼“六个稳”,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履行职责,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为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 

  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原则 

  (一)坚持国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大局,全面落实市委“生态立市、稳煤促新”重大思路和要求,扎实开展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扎实开展财政、金融、企业、民生、经济责任、投资等专项审计,扎实开展大数据审计,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二)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坚持和深化“抓住重点、扫除盲点、浇透一点”的工作思路,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三个区分”、实事求是,依法对属于审计监督范为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象,着力揭示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反映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提高审计监督层次和水平。 

  (三)坚持统筹资源、创新方式。统筹各级审计资源,加强上下联动,注重横向协同,实现项目统筹安排、协同实施,加快形成全市审计“一盘棋”,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三、具体项目安排 

  2019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民生、财政、企业、金融、投资、资源环境、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眼踪审计(审计署安排项目) 

  【审计目标】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和市委中心工作,突出对国家及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监督。特别关注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9年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揭示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严肃查处各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保障政令畅通,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审计重点】政策跟踪审计项目实行全年按季度全过程跟踪。每季度选取3至5项中央及省市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作为跟踪审计重点内容。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关注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举债情况。 

  2.精准扶贫方面,关注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情况,资金和项目建设绩效。 

  3.污染防治方面,关注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及项目实施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建设缓慢或建成后闲置等其他问题。 

  4.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检查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投入保障、资金安全和绩效情况,重点关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效益,各级财政安排的“一卡通”到户惠农补贴资金情况,涉农项目类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相关任务完成及政策目标实现情况。 

  5.落实减税降费方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减税降费过程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地情况以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关注制造业企业和小微企业享受普惠性、结构性税收减免,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关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乱设门槛等问题的掲示力度,推动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6.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重点关注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欠款台账建立、欠款“限时清零”等情况,掲示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新官不理旧账”等长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特别是因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导致民营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督促尽快制定资金筹措和清欠计划,严防新增欠款,帮助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7.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关注地方和部门简政放权政策执行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重点关注行政审批行为、审批模式改进,行业、部门清理不合理限制性条件等情况。 

  8.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关注重大工程实施,科技产业发展等情况。 

  9.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方面,重点关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就业失业数据统计、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绩效“六个稳”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0.市委经济会议10项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关注在深化转型项目建设、民营企业发展、重点领域改革、乡村振兴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社会事业、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精细化管理方面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1.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组织实施】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上审下”“同级审”的方式实施审计。 

  (二)金融类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目标】以“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主线,既关注被审计金融机构微观层面问题,又要从贯彻金融货币政策,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以及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宏观、整体的角度把握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违法风险等重要风险点,揭示问题,促进金融机构强化管理、提质增效、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 

  【审计调查重点】 

  1.经管情况。调查企业资产负债规模、经营成果、机构、风险状况、监管评级情况及企业在国内同行业所处位置。 

  2.资产质量情况。调查企业的资产状况,结构及质量,重点关注资产的真实性;关注表内表外资产投向、规模、结构,对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支持力度;揭示过度授信、违规担保等资产经营风险。 

  3.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调查企业股权投资的规模、结构、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重点关注投资有无向新兴产业转移、投资管理缺位、盲目投资等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情况。 

  4.负债及风险情况。调查企业负债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分析企业的债务规模、结构和偿债能力,以及流动性状况;揭示违规举债、表外负债、到期无法偿还本息等债务风险问题。 

  5.损益情况。调查企业2017、2018年度损益情况,揭示收入、成本不实等问题,并对企业盈利能力进行分析。 

  6.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改组改制情况。调查了解“三会一层”机构设置,履职情况;关注农信系统改制化险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进展情况,揭示改制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7.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 

  【组织实施】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参与实施。 

  (三)民生审计 

  1.全省2018年度扶贫审计(审计厅安排项目) 

  【审计目标】通过审计,全面促进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掲示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履职不到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等重大腐败现象和严重作风问题以及重大风险隐患,促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审计重点】 

  (1)聚焦精准,检查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检查贫困地区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情况,关注擅自提高或降低扶贫标准的问题。 

  二是检查贫困地区坚持脱贫质量情况。关注为了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巧算、虚增村集体或贫困户收入的问题;以及贫困户在未实现住房安全、医疗有保障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脱贫”等问题。 

  三是检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贫困残疾人脱贫和扶贫扶志等政策措施是否全面落实到位、是否具体有效;产业扶贫是否注重长期培养和发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无质量隐患,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 

  四是检查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化推进情况。着重反映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动扶贫信息化建设不及时、不作为,数据不完整、推动信息共享不积极等突出问题。 

  (2)突出安全,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重点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等环节,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行为。 

  二是关注产业扶贫市场风险,扶贫领域金融风险,债务风险;加大对户贷企用、违规用款、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等问题的揭示力度。 

  三是关注阳光扶贫落实情况。检查扶贫领域公告公示制度健全和执行情况。 

  (3)强化绩效,检查脱贫攻坚相关资金和项目绩效。 

  一是检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进情况。关注贫困县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情况,重点揭露资金闲置和扶贫资金短缺并存,以及资金“等”项目等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突出问题。 

  二是检查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效益,综合考虑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总体评价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重点关注项目建成后效益发挥情况,是否存在闲置甚至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是检查绩效管理情况。关注扶贫资金实施绩效管理,是否制定了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 

  (4)“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专项审计。 

      要重点围绕2017、2018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脱贫类、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救济类,农村危房改造或新居建设类、耕地地力保护类、适度规模经营类、玉米大豆棉花等收储改革类、农机具购置类、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森林生态保护类到户惠农补贴资金等方面实施审计。 

  一是摸清农户“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一户多卡、惠农补贴资金未按要求纳入“一卡通”发放、基层干部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收卡借卡、扣留扣押农户“一卡通”等管理不规范甚至管理混乱的问题。 

  二是摸清2017年以来到户惠农补贴种类、标准、资金到位拨付情况,重点关注惠农政策宣传和资金发放公示公开不到位或流于形式、违规享受或超范围超标准享受恵农补贴、应享受未享受惠农补贴,以及财政等主管部门滞留滞拨、闲置、挪用补贴资金等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是揭示惠农补贴管理使用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关注基层干部利用“一卡通”滞留克扣、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及在惠农补贴申报审核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5)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 

  【组织实施】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交叉审”的方式实施。5月底完成对广灵县和五寨县审计。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对应县审计。 

  2.全省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审计署安排项目) 

  【审计目标】通过审计,有效推进棚户区改造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资金安全,揭示风险隐患,推动我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审计重点】 

  (1)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和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棚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揭示未按计划实施拆迁安置、虚报抵顶完成任务等问题 

  二是棚改范围和标准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揭示违规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小区美化、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项目纳入棚改范围的问题;借棚改之名大量征收土地、新建扩建园区、进行城市开发建设等,加重政府财政负担,积聚债务风险的问题。 

  三是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揭示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仍执行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加剧商品住房供应紧张、推动价格上涨的问题。 

  四是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揭示住房城乡建设与土地管理部门计划不衔接、保障房建设用地指标大量结余的问题;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长期闲置、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等问题。 

  (2)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 

  一是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完成情况。重点揭示未建虚报、建少报多、重复申报、以非保障性住房抵顶等问题;建设超期未建成,超期未竣工验收,无法形成房源有效供应的问题。 

  二是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绩效情况。重点揭示面向社会公开分配房源少、保障标准不合理等应保未保的问题,公共租赁住房大量空置的问题,向不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定向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问题,以及将住房挪用于非居住用途的问题。 

  三是安居工程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情况。重点揭示住建部门使用政策性住房操控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及公共租赁住房提供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3)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是要审查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保障情况,重点揭示以重复立项、多头融资、虚增投资、虚假配套项目资本金等方式套取骗取资金以及扩大范围、挤占挪用中央棚改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是要审查棚改财政补助、银行信贷、企业债券融资等资金的使用和结存情况,重点揭示统筹管理不到位造成资金滞留在财政、银行等单位,形成大量资金闲置的问题。 

  三是要审查棚改项目实施中拆迁补偿、回迁安置和融资管理等情况,重点揭示单位和个人通过内外勾结伪造房屋产权证、虚构拆迁安置对象、虚增房屋拆迁面积、超标准补偿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和安置住房,増加棚改成本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以及管理人员利用审批供地、融资、房源购置等权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违法问题。 

  (4)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组织实施】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直接审”“上审下”的方式实施。 

  3.全省2017、2018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全省联动项目) 

  【审计目标】通过审计,全面了解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养老保险的重大政策、改革措施推进以及基金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揭示重大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绩效,不断推动制度健全完善,助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老有所养。 

  【审计重点】 

  (1)制度可持续方面。 

  审查影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引发制度运行风险的问题。关注部分地区通过违规举债、挤占其他资金、强制参保单位预缴保险费等方式弥补基金缺口,以及拖欠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一是养老保险费征缴情况。关注各级自行出台政策降低缴费基数或比例,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征收机构违规减免或少征险费,以及用人单位未参保缴费、缴费基数不实等问题。关注参保缴费满15年后中断缴费、试点企业和县(市、区)充实社保基金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是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情况。关注自行提高养老金计发水平或増加发放项目、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以及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等问题。 

  三是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关注各地基金投资运营工作进展情况,揭示基金存放收益低等问题。 

  (2)制度公平方面。 

  一是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情况。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完成情况,建档贫困户、重度残疾人、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小微企业或其职工等群体未参保、养老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基金统筹级次情况。关注省级统筹制度执行中未完全实现“六统一”要求,调剂金制度不完善导致地区间基金难以共济,部分单位养老保险仍封闭运行等问题。 

  三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情况。关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后部分单位参保难、退休人员待遇核定难等问题。 

  四是社会保险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关注各地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政策对保障人员范围、保障水平等规定差异较大;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未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问题。 

  (3)基金安全方面。 

  一是关注养老保险基金出借、对外投资或用于弥补“三公”经费等问题。 

  二是关注征收经办机构等单位及相关人员,截留侵占保险费和养老金;以隐瞒死亡信息、重复参保方式,骗取多领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4)结合本次审计关注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准入审批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等情况。 

  (5)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 

  【组织实施】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上审下”“同级审”“交叉审”的方式实施。 

  (四)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着力加强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财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揭示财政、国有资产资源、民生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进一步推动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防范风险,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服务决策,促进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力。 

  【审计重点】 

  (1)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关注中期财政规划与国家及我省我市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相关行业和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衔接情况;着力揭示不衔接、缺乏可持续性,预算不合理、不细化、追加晚,预算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财政支出结构固化、重点支出缺乏保障等问题。 

  (2)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关注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政策依据、支出标准、绩效目标、保障机制等情况,着力掲示决策机制不健全,支出安排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不合理挂钩、对重点领域保障不足、支出标准不科学、支出效益低、资金闲置,以及投资结构不合理、重复建设、损失浪费等问题。 

  (3)财政转移支付。关注按照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界定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情况;关注转移支付项目设立、资金分配、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绩效等情况;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等情况,着力掲示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闲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问题。 

  (4)政府债务和财政收入。关注本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隐性债务的规模和结枃、资金来源和去向;地方化解隐性债务、整改违规举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5)部门预算执行。关注部门预算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揭示在工程、服务、货物等方面采购程序是否严格,是否存在“重招标采购,轻履约验收”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侵占财政资金,搞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问题;关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着力掲示部门项目立项随意、项目储备不足、绩效不佳,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大、资金沉淀闲置等问题。 

  (6)中央及省委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7)关注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情况等。 

  (8)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 

  【组织实施】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采取直接审的方式,对市交警队、市住建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健委、市统计局实施审计,对其他27个政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采取大数据审计方法进行。 

  2.财政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通过对县(市、区)政府财政决算真实、合法、效益审计,反映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规范地方财政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地方财政经济安全发挥作用。 

  【审计重点】 

  (1)分析评价财政收支规模、结构和财力状况,财政的真实性、完整性,揭示财政运行风险隐患。 

  (2)财政收入征收管理情况。着力关注各地有无应缴不缴、应征不征、违规退库,以及探收、空转等虚增财政收入等问题。 

  (3)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关注财政支出结构是否优化, 

  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掲示虚列支出、虚列结转、支出挂账等财政决算编报不实问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 

  (4)财政管理情况。关注地方财政管理改革推进情况, 

  年度预算编制与政府投资计划,规划不衔接等问题;揭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本级预算,资金随意下达或拨付不及时,滞留闲置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新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管理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5)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检查有无债务底数不清,揭示存量债务化解不及时,违规举债等问题。 

  (6)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 

  【组织实施】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采取直接审的方式实施,对朔城区和怀仁市的财政决算进行审计。 

  3.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公共资金、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审计重点】 

  (1)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收入是否真实全面,重点核实各项经营、管理、出租、服务、赞助性收入是否纳入财务核算,有无“体外循环”等截留收入行为;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通过虚假反映相关业务活动,将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作为往来款项核算,有无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转移收入、支出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关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合规合法性。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对外投资、土地出让、大宗商品采购、大额资金分配、产权制度改革、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是否公平;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重大次策事项议事规则和有效的决策机制;决策效果是否真实,确定的各项目标是否完成,是否获得了项目标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决策效果,搞“形象工程”、“拍脑袋工程”和“示范田”,有无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3)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反映重大政策落实不利,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同题,注重揭示影响发展的严重瓶颈和重大风险隐患。 

  (4)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重点揭露有关领导干部, 

  在国有资产资源和公共资金审批管理过程中擅自决策,违规操作,为小团体谋取利益,特别是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权违规插手物资服务采购、工程招投标活动,暗箱操作、输送利益、谋取私利等问题。 

  (5)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组织实施】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采取“上审下”“直接审”的方式,对市人大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右玉干部学院3个单位实施审计。 

  (五)投资审计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大重大公共投资监督力度,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为目标,揭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管理隐患、损失浪费和违纪违法问题,促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资建设管理水平和反腐倡廉建设。 

  【审计重点】 

  (1)项目建设程序方面,关注是否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盲目赶工抢工,造成损失浪费和增加投资的问题,关注项目建设在政策落实方面,规划、勘察、设计、项目实施、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2)招投标方面,关注建设项目执行招投标规定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谋取私利的问题。 

  (3)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关注项目资金到位、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揭示建设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资金来源不合规、挤占挪用、套取建设资金、应缴未缴税费等问题。 

  (4)工程概算执行和竣工决算方面,重点关注工程决算草案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工程成本的真实准确性。揭示工程超概算投资问题以及建设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多计工作量,多结算工程款等问题。关注工程建设成本的真实性等问题。 

  (5)征地拆迁补偿方面,揭示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损害农民利益或偏离补偿标准支付费用的问题。 

  (6)建设推进和投资绩效方面,在建项目建设推进和工程进度,揭示超过财力开展建设项目的问题,关注竣工项目资产利用率,投入产出情况,公路收费营运情况,掲示建成后经营收入难以偿还贷款本息问题。 

  (7)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 

  【组织实施】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采取直接审的方式,对朔州市和谐小区廉租住房等19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草案实施审计。 

  2.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调查目标】通过审计,掌握我市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及时纠正,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并发挥效益。 

  【审计调查重点】 

  (1)项目推进情况。重点关注土地征用、勘察、设计等前期工程推进是否顺利,存在哪些阻力和障碍。 

  (2)资金到位情况。重点关注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是否到位,解决资金的方法和途径是否合规、科学、节约、有效。 

  (3)建设管理情况。重点关注项目法人制是否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是否合规合法,质量管理是否到位,工程结算把关是否严格等情况。 

  (4)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组织实施】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采取直接审的方式实施。 

  (六)资源环境审计 

  1.全省2017、2018年度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审计(全省联动项目) 

  【审计目标】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为目标,开展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审计,掲示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水环境质量恶化等问题及风险隐患,剖析机制、管理、履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依据,推动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和生态环境改善。 

  【审计重点】 

  (1)摸清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评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以往削减情况;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断面水质状况,劣V类水质断面较以往下降情况。 

  (2)水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关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结存情况,揭示骗取套取、挪用环保资金等问题。 

  (3)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方面,关注生态环境部门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水环境保护政策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河长制落实情况;水资源节约保护、水资源配置情况,揭示无证取水,超量取水问题;新、扩建化工、造纸等项目,未履行环评或产能置换审批;生态功能区与禁止开发区域重叠的问题。 

  (4)污染治理方面 

  一是河流流域持续整治和水质量状况。关注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恢复、治理和消除黑臭水体情况。 

  二是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关注取缔污染企业,工业污染源治理情况;关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管网配套情况等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推进完成情况,污水处理能力和效果,排放标准达标情况;揭示污水未有效收集处理或直排入河,垃圾堆放点未完成清理,垃圾填埋场或中转站渗滤液排入城市管网或周边水体的问题。 

  三是水环境安全保障情况。关注重要饮用水水源和引黄入境水质安全保护规范化建设推进、保护任务完成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关闭或拆除情况;水源地断面水质超标情况,揭示地下水污染的问题。 

  (5)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 

  【组织实施】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参与实施。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目标】 

  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揭示资源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领导干部任期内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履职尽责等环节分析原因,推动党委、政府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审计重点】 

  (1)责任划分层面,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情况,分析当地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时,是否充分考虑了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生态环境因素,是否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是否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反映各地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管理和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政府宏观管理层面,围绕自然资源资产开发、管理、使用、运营、维护等环节,检查国家资源战略的实施情况,评估国家环境资源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效果;分析重大投资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项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检查重大项目运行管理进度及投资成效;审查主要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关注资金的下达,收取、拨付和使用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关注重要资源存量及变化情况,检查期初和期末两个时点上重点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结构及增量变化,深入分析变化的原因,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 

  (3)企业微观治理层面,检查企业对环保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关注企业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和节能减排、污染源治理情况,评价企业的环保内控系统及企业在治理环境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组织实施】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山阴县原县长南志忠、朔城区原区长庞明明和应县原县长边润文实施审计。 

  (七)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注重发现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揭示领导干部履职中的风险隐患和问题,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践行新发展理念、廉洁用权、干净干事,服务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审计重点】 

  (1)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2)关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部门事业发展情况和企业经营发展和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点关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采取措施情况,部门(系统)发展规划、思路和措施执行情况,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总体发展思路及其执行情况和效果。 

  (3)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4)关注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和收益情况。重点关注具体经济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决策程序合规性及投资、建设、管理执行情况和效果。 

  (5)关注政府和企业债务的管理和风险防控情况;关注政府债务举借管理使用情况。 

  (6)关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重点关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7)关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情况。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及本人遵守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8)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其它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 

  【组织实施】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采取直接审和交叉审的方式,对6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实施审计。 

  (八)其他审计事项。 

  组织审计力量认真完成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审计任务。 

  【组织实施】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根据任务要求,做好工作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増强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的审计项目计划,是在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的形势下,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确定的,更具战略性、全局性和时代性,更加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也充分体现出党对审计工作的高度认可和殷切期望。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谋划组织实施审计,以更加担当负责的勇气和奋发有为的决心投身到审计之中。 

  (二)强化大数据审计应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被审计单位规模增大、业务繁多、信息化程度高,金融、社保等行业数据庞大,各级审计机关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坚持科技强审,着力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锁定疑点、精准发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加强审计管理,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加强审计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关键,要切实解决审计工作中不会审、胡乱审和故意放水的行为。一是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做到“管人”与“感人”有机结合;二是实现阳光审计,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计算机应用和清单式审计,避免人为的“避实就虚”“蜻蜓点水式”审计;四是善于跳出审计搞审计,加强宏观分析和研究,既要知道是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怎么办,切实发挥审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五是树立“审计成本”观念,精准发力,避免毫无目的和意义的面面俱到,增强审计计划的严肃性意识,在规定的期限内圆满完成审计任务。 

  (四)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审计形象。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三立”精神指导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四个严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等各项工作纪律,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银行账户查询、延伸调查、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等行为;同时,要加强廉政教育,严守纪律底线,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坚决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切实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