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建立和完善符合康复住院患者临床诊疗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朔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康复住院患者按项目付费结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朔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康复住院患者按项目付费结算管理办法.docx


朔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