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民政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在省民政厅和市政府相关科室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打造阳光民政为目标,着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朔政办发[2019]1号)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为依托,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抽调专人专门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政府信息科建立了协调、顺畅、高效的工作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


落实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式,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了以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

(三)主动公开,严格保密。我局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责任到人;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对审查不严,导致违反保密规定,对外公开涉密和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动态性信息),在信息生成后利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网络平台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也做到了在信息生成后15日内上网公开2018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8

(一)深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历年的预算、决算报表,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的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推进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更新,主动、准确、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指南”里建好主动公开台账。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推进信息的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公开社会组织信息9条,社会救助信息10条,灾害救助信息3条,社会福利信息12,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相关政策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直接了解工作职能及相应程序,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便于群众了解最为关切的工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对某些工作内容存在保守思想。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一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二是加强重点信息公开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加强信息采集、编辑,切实做好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注重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水平和时效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朔州市民政局

                               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