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考察山西重要指示批示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部署要求,突出高水平夯实兜底保障、高品质提升养老服务、高站位谋划“一老一小”关爱服务、高质量深化基层治理“四高”引领,着力打造民政品牌。统筹五大领域,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殡改惠民服务、区划地名管理、慈善社工事业发展、福利彩票销售等重点工作。强化法治、安全、信访、能力作风“四项”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朔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持续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持续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的热潮,坚定不移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砥砺前行,以务实举措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抓好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周密安排部署,推动会议精神在广大民政系统干部中入脑入心。
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民政业务相结合,与兜底线惠民生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品牌党建创建,打造“清廉民政”,党风廉政建设,民政领域意识形态等工作上持续发力,唱响民政声音,树好民政形象。
二、高水平夯实兜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和《山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二是按照动态调整机制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护理标准,全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88元、470元和940元。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进一步提高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四是开展好怀仁市“党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类社会救助”、“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社会救助创新改革试点工作。五是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加强救助业务培训、理论政策研究和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快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六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市县两级资金配套预算,合理分担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过渡期内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稳定。二是加强民政与乡村振兴部门的信息共享,持续开展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三是落实好分类施保、“单人保”、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确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精准帮扶等机制,充分发挥平台监测预警功能和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
三、高品质提升养老服务,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一)落实和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和省即将出台的《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服务等级评定办法》等内容要求细化落实,同时科学编制我市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内容,努力推进我市整体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二)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全省养老院长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开展“养老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树立行业精英典型,提升养老服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二是落实省民政厅“431工程”,进一步引导全市养老机构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准备工作。推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三是在连锁运行、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等领域积极探索,争取创造自己的优势品牌,打造朔州养老事业出彩点和新亮点。四是支持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和消防基础设施改造及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消防器材,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和应急能力。五是高质量推进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民生实事,落实省民政厅“1251工程”,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构建城市“十五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按照朔州市《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积极推动推动城镇社区养老事业快速发展。六是积极推进“5G+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康养服务等快捷便利的线上服务,努力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丰富养老服务供给。
(三)力争康养产业实现突破。充分挖掘朔州本土资源优势,加大康养项目谋划推进力度。落实省厅即将出台的《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意见》,不断强化支持,壮大市场主体,努力争取切合朔州实际发展的康养项目落地。
四、高站位谋划“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创新发展
(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网络,构建更加安全有效的未保工作新格局。尽快健全完善我市未保委及未保办各项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保工作体系。二是积极组织申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教育专项行动。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和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推进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从形式覆盖向工作覆盖转变,围绕综合协调、业务指导、临时监护、救助保护、组织培育等方面,全面提升综合履职能力,开创未保工作新格局。完成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任务。强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提升。
(二)加强儿童福利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其合法权益。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二是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力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机制,通过部门联动、社工专业帮扶等一系列措施,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落实定期入户走访排查制度,深化节假日关爱服务。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动态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三是落实省民政厅“规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保障”专项行动和“情润学子心,助圆少年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
(三)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一是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推进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服务一体化发展,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二是推动完成县级民政部门及其福利机构原有长期监护和抚养儿童向市社会福利院移交抚养的工作。取缔应县、山阴县个人养育孤弃儿童场所。
(四)提升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加强收养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落实收养评估制度。加强对收养登记机关的监督管理,提升收养登记工作水平。
五、高质量深化基层治理,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
(一)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是按照省级实施“双百双培五年跟踪指导培养计划”要求,指导基层干部制定任期目标、拿出具体措施、团结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带动群众共同致富,打造“双强双好”带头人,引领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按照“市级重点、县级覆盖”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培训,提高新选任干部发展履职能力。二是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下属机构建设,及时换发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社会信用代码。三是继续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巩固深化“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继续推进社区工作提效减负。四是持续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对照省民政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分工方案》,细化任务举措,加强指导落实。二是指导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等治理能力建设,选树乡镇政府服务示范样板,强化创新服务能力。发挥易地搬迁社区治理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中的积极作用,强化实际成效。三是落实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选树推荐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平安建设、禁毒、市域治理试点等工作。
(三)创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一是围绕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强化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设施功能,促进城乡社区服务提档升级、提标扩能、提质增效。打造社区智治新模式,开展“5G+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智能化水平。二是注重抓创新补短板,在社会工作者、社区、社区公益慈善资源、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五社联动”机制上求突破,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三是突出民主协商和自治强基,项目化推进完善基层民主协商议事机制,激发社区内生活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解决基层自治组织自治能力较弱的问题,让村(居)民收获全过程民主的主角感和幸福感。
六、坚持支持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推进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建设。
(一)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一是以“人、财、事、信”等为监管重点,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年报、抽查检查、专项审计等日常管理,实现全流程监管。二是加大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质量。主动加强与政法、党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线索发现、证据移交、联合执法、通报整改等方面强化部门协作,提升综合执法监督水平。三是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脱钩和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行业管理。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加大对乱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问题整治力度。四是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常态化推动“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二)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一是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理事会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议事规则、选举程序和监督机制,推动建立健全财务、人事、资产、档案印章证书、活动、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等制度。二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律承诺。完善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社会组织舆情应对能力。
(三)推动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大力实施市场主集倍增工程,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探索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动员社会组织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社会组织,开展分众化、差异化的理论学习,确保全员覆盖、扎实有效。二是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力争实现组织名称、组织设置、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党员管理上新台阶。三是落实《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四是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监事会建设全覆盖。五是持续实施“三整一提升”行动,以党建带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双强六好”示范党组织创建,加强社会组织星级化管理。
七、不断提高民政专项事务服务和行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
(一)继续深化殡葬综合改革。一是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层面即将出台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二是继续加强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西山生态陵园前期手续,加快市殡仪馆二期工程建设进度,推动怀仁、平鲁、右玉殡仪馆项目开工。重点推动县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动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城乡所有居民全覆盖。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规范使用殡葬管理信息系统。改革殡葬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充实加强殡葬工作力量。持续做好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二)积极探索救助管理改革。一是积极探索救助改革创新,迎接全省救助机构调研,推动全市两级救助机构规范化、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二是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持续推进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工作。推动将民办托养机构的受助人员接回站内照料或转入公办托养机构。做好第十个“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三)深入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加强民政部、财政部、中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提高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主动性、精准性。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至71元/人/月,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至94元/人/月。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逐步增强运用信息系统监管工作能力。
(四)全面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是推进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三是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各婚姻登记机关配齐智能终端,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便民化水平。四是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免费婚前体检工作。
八、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全省设镇和设街道“两个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乡级行政区划设置,严格行政区划调整申报程序和审核把关,强化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
(二)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一是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监管、各部门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体制。二是进一步推动地名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地名信息采集、共享和备案公告机制;开展地名信息库的数据审核复核工作,充实地名文化遗产、红色地名、历史地名二级数据库。三是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审核认定工作。继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朔州市地名志》编纂进度。
(三)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一是完成朔州忻州线(市界)和平鲁右玉线(县界)的联检工作。二是加强界桩及其它界线标志物的管理和维护,推进界线界桩信息化管理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九、持续弘扬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促进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一)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开展“中华慈善日”和“山西省慈善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市慈善总会进行慈善组织认定并积极发挥作用。二是协助完成“山西慈善奖”推荐评定工作。
(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扩面工作。在去年朔城区试点部分乡镇设立社工站的基础上新增山阴县、怀仁市为社工站扩面实施县(市),在朔城区、山阴县、怀仁市所有乡镇(街道)实施社工站项目,同时提升社工站规范化水平。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社工站功能发挥的重要环节来抓,逐步实现社工站岗位职业化、人员专业化。二是探索“五社联动”实践和服务项目实施。推进社工站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社工站示范站点建设。鼓励引导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三)完善志愿服务体系。一是持续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志愿服务站。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公开透明、高效地进行志愿者管理,组织进行全面摸排和标识工作;利用“国际社工日”、“国际志愿者日”等契机,举办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推广实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四)推动福利彩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新渠道建设提高销量。新增刮刮乐自助机300台,布置于大型商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结合疫情形势,在怀仁、应县举办两场刮刮乐小卖场销售活动;做好电脑自助机布设工作,将130台电脑自助机科学合理的布设在全市彩票市场盲区;开展5场快乐8销售培训,配合省中心开展快乐8促销活动;充分利用省中心2%浮动代销费政策,进一步加强刮刮乐销售。二是加强福彩宣传。坚持福利彩票的公益性,强化公益宣传。通过开展“健步走”、“福彩助学”等公益活动,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家喻户晓,让“公益、慈善、健康、快乐、创新”的福彩文化人尽皆知。三是强化福彩公益金规范合理使用。
十、强化法治、安全、信访、作风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学习宣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及涉及民政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法治民政建设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机制。协调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治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密切关注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督导检查。三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稳妥推进疫苗接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矛盾多发易发领域,时刻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保持民政领域风清气正、安定发展的工作局面。五是通过强化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质量,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勇于担当、干事敬业的民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