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汛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全市能源行业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全市能源生产、供应安全稳定可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汛救灾和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灾后设施恢复重建和隐患排查治理与评估, 严防次生灾害发生,恢复对灾区抢险救灾、应急物资生产、居民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保障;力争在春节前,全面完成受灾损毁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任务,恢复灾后保障能力,确保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用品供应;力争1-3 年内,结合行业发展规划,谋划布局一批重大能源项目,提升能源保障和风险应对能力,夯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能源安全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市能源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长为成员的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专班。下设电力、 煤炭、油气、冬季取暖、基础设施建设5个工作小组。
电力工作组设在电力与新能源科。负责指导协调国网朔州供电公司、晋能控股朔州地电分公司对灾区的电力调度运行,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用电。
煤炭工作组设在煤炭开发科、煤炭生产技术科。负责指导协调各供煤企业对灾区生产生活用煤的生产供应工作。
油气工作组设在稽查监督科。负责指导协调各油气管网企业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保障对灾区油气供应。
冬季取暖工作组设在信息监测与能源清洁利用科。负责指导协调灾区冬季取暖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设在发展规划科。负责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指导协调能源重点项目的规划布局及建设工作,提升能源保障和风险应对能力。
专班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对接省减灾办,传达上级精神要求,梳理汇总及上报相关信息、报告。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行业灾情核查评估。各工作组、各县(市、区)能源局协调指导各电力、油气管网、供煤企业制定灾情摸排方案,全面摸清本企业生产、供应灾情损失情况,客观全面地确定受损情况,形成灾情调查评估报告。
(二)及时有序恢复灾后能源生产供应。各工作组、各县(市、区)能源局协调指导各电力、油气管网、供煤企业按照分类分级、优先民用、远近结合原则,制定恢复生产、供应方案,科学有序地开展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三)优先保障群众生活需求。各工作组、各县(市、区)市能源局协调指导各相关企业优先恢复煤、电、气等民生基本供应,有效保障灾区生产生活基本需求。密切关注采暖季能源供需形势变化,确保冬季取暖供应。
(四)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相关企业要及时安排部署受灾设施设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输电线路、油气管网进行全面的摸排和检修,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五)完善预警和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完善安全生产、应急供应预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下的能源应急生产、供应工作。确保灾区基本生产生活和取暖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目标,统一思想,积极作为,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进行。
(二)明确底数,加强统筹调度。各单位要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灾区煤、电、气等能源需求,强化监测研判和统筹调度,做好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保障灾区能源需求。
(三)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严格应急值守制度,落实和完善队伍、装备、物资、预案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畅通报送渠道,各电网公司、油气管网企业、按照两天一报的要求,及时报送受灾摸排和恢复情况。各县(市、区)能源局每周一以文字形式上报上周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