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学习,不断提高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此,特制定朔州市教育局机关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组织
    1.局机关学习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成员)主持,机关全体党员参加,部分内容可吸收非党同志参加。
    2.局办公室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局办公室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并经局责任领导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二、学习的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内容的学习。
  (一)政治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建设理论、国际国内时事,领导讲话;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及党建方面的理论知识,特别是学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
  (二)业务学习。着眼于全局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区分不同岗位,抓好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定期组织学习讲座、专题业务辅导、知识竞赛、考核、考试,以保证学习的经常性和实效性。
    三、学习的时间
    每周星期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自学时间自行安排,其它学习时间临时确定。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
    四、学习的形式
   (一)自学。以各科室为主,自行安排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之余,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安排好学习内容。
   (二)集中学习。政治学习由局党支部组织,业务学习由局办公室组织。
   (三)授课。业务人员讲解辅导专业知识。
   (四)电教片教育。采取观看电教片等形象、直观、生动、印象深、效果好的学习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
   (五)学习讨论。运用学习讨论这一学习形式,促使干部在学习中动手、动脑、动口,用心学、用心听,达到学习目的。
   (六)其它学习方式。机关工作人员应采取函授、自考等其它方式加强学习,以达到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目的。
    五、学习的要求
  (一)成立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志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年度和阶段学习计划,确定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形式,并负责抓好组织、督查工作。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带头结合本职工作,负责专业备课和辅导。
  (二)集中学习时,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将考勤情况纳入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要向办公室请假。建立学习通报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予以通报批评。
  (三)结合政治学习要整理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由局党支部适时进行检查。
  (四)结合业务学习要做好笔记。学习要做到认真、扎实、不走过场,要求每人做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定期交流、定期检查。
  (五)业务授课主讲人为各科室业务主管人,要求有教案,教案要详实,切合实际,通俗易懂,教案必须是打印稿件,教案由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阅批准后才能讲授,教案一份留存业务档案,一份上报办公室备案。
  (六)落实学习效果,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工作中检验,在工作中考核。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七)参加学习过程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教育系统良好的党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