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教育工作和公众期盼,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手段,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师生群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2022年,我局依托《朔州教育》简报,不断完善信息报送和考核制度,对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学校报送的信息,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通报,并针对运行中存在的信息质量不高、数量不足等问题都明确提出要求,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及时报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2022年公开政府信息390余条,工作动态220多条。二是进一步加强朔州教育网站信息和朔州教育微传媒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朔州教育微传媒微信公众平台紧扣全市教育中心工作,按功能科学划分区域,注重提升宣传效果和服务能力,着力打造教育信息发布、电子政务和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为提高教育行政效能,促进政务公开,加强教育与社会和广大群众的沟通联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规则。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我局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以市教育局印发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质量审核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依托政府政务公开业务指导部门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主动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形成上下联动,确保工作的无缝连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网站管理运行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完善网站动态管理工作制度以及专人负责,维护好网站的日常运行,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项 |
-7项 |
255件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教育局全力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内容有待充实完善,提供具有教育特色的信息量不够大;二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够强、深度和宽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渠道、网站平台的功能运用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四是教育系统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也还有待提高,还需要加强专业培训和学习。五是朔州教育网站建设需要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特别是需要提高与网友的交互性和网页的可操作性;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内容设置等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及时进行公开。继续开展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适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增强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强化各科室制定政府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朔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shu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朔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开发北路滨河北街学府小区2号;邮编:036000;电话:0349-8851189;电子邮箱:jy0349@126.com)
朔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