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优质普通高中,市直初中学校: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8号)、《朔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朔教发〔2023〕82号)、《朔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朔教发〔2023〕84号)的要求,特制定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工作意见。
一、分配原则
——坚持规范办学,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从计划安排、指标分配上,促进均衡发展,杜绝超规模、超计划、掐尖招生等违规行为。
——坚持区域内优质指标统筹统分,初中学校共享优质高中资源的原则。进一步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初中教育的差距,形成规模合理,生源稳定,班额标准,充满活力的城乡初中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
——坚持阳光操作、规范招生的原则。严格落实省、市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八公开”,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体系。
二、分配办法
1、按照2023年度省教育厅给各普通高中学校审核下达的招生计划,将朔州市第一中学校、朔州市实验中学校、朔城区第一中学校、朔城区敬德实验中学、朔州市第二中学校、怀仁市第一中学校、李林中学、应县第一中学校招生计划的70%分配到批准范围的属地及各初中学校。
2、2023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或未在网上填报规定范围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指标到校计划。
三、享受分配指标的考生条件
1、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驻朔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我市引进海内外人才随迁子女享受指标到校计划。
2、享受分配指标到校的初三应届学生须在报名学校初一至初三连续就读三年并有正式初中学籍。
3、享受分配指标到校的学生须填报定向志愿。
四、录取办法
1、8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一次性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的办法,按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网上统一录取。
2、8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70%分配到各批准招生县(市、区)及初中学校,普通初中在统招线下降50分、薄弱初中在统招线下70分内完成, 农村初中在统招线下100分内完成,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逐校录取,但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完不成到校指标的,其余到校指标调整为统招计划。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学校根据本方案精神,将招生政策、方案实施、时间进程、志愿填报、录取办法等信息,及时全面传达给广大学生和家长,并自觉接受群众的咨询与监督,确保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政策公开、操作阳光、结果公正。各初中学校要对本校学生入学方式、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等信息严格核查,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公平公正。对享受分配指标的考生要经该生所在的初中学校班主任确认、校长审核并签字,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招生部门方可正式录取。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指标到校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 系 人:郭 宏 电 话:0349885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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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