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朔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朔政办发[2020]23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朔州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朔州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朔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9日
朔州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为全面贯彻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深入落实《朔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推进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加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深入落实“五公开”的具体举措,对规范基层教育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与满足感持续增强。
各地县(市、区)教育局及以下义务教育领域基层部门应立足本地工作实际,按照指引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录内容,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范围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辖区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包含9个一级事项、31个二级事项。一是政策文件,包括教育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二是教育概况,包括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统计数据和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公开。三是民办学校信息,包括民办学校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公开。四是招生管理,包括学校介绍、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公开。五是学生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评优奖励办法、优待政策公开。六是教师管理,包括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评优评先、教师职称评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公开。七是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控辍保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八是教育督导公开,包括一般教育督导和义务教育均衡督导公开。九是校园安全,包括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校车使用等公开。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全部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为人民群众获取教育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四、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要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取得成效等;对公开本部门义务教育方面的行政权力事项和主要职能,要明确监管事项名称、方式、结果等有关信息;对公开义务教育办事服务事项清单,要统一规范服务指南,明确主体、依据、条件、流程、材料、收费、时限、咨询和监督渠道等信息。要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领域重要决策部署、政策规定、规划计划落实情况。
(二)完善信息发布流程。要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信息发布部门在信息生成同时要明确公开属性,确保公开属性标注得当。主动公开信息按照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通过适当方式对外公开,确保人民群众获悉及时、查阅便捷。要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检查,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按照“谁起草、谁预判、谁解读”原则,评估舆论风险,准确及时解读。坚持重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部署。文件公布时,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全面介绍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领域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全面监测舆情,加强研判处置,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报进展情况,解释政策举措,引导正确社会舆论。
(五)优化公开平台渠道。参照标准目录内容分类,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信息。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用好宣传栏、查阅点等实体平台,为人民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附件: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