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落实“五项管理”“十项举措”一日清单》的通知
朔教函[2021]12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了确保中小学生“双减”工作落到实处,近期,省教育厅印发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落实“五项管理”“十项举措”一日清单>的通知》(晋教基函[2021]37号),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如有相关典型做法和优秀案例,请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朔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各市教育局:
为确保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和我省《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以下简称“十项举措”)等政策规定落实落地,省教育厅梳理了“五项管理”“十项举措”重点内容,形成“一日清单”(见附件),以便于基层学习掌握。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地如有相关典型做法和优秀案例,请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落实“五项管理”“十大举措”一日清单
山西省教育厅
2021 年 6 月 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厅内发送:督导室、体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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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落实“五项管理”“十项举措”一日清单
落实“五项管理”“十项举措”一日清单
时间 |
内容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早上 |
上课时间 |
不早于8:20 |
不早于8:00 |
不早于8:00 |
上午/下午 |
手机管理 |
不带手机入校或由学校统一保管。 | ||
不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 | ||||
积极采取措施,为家校沟通创造便利条件。 | ||||
读物管理 |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由学校推荐一次。 | |||
学校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学生自愿购买。 | ||||
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 ||||
体质管理 |
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 课时、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 |||
校内、校外每天各1小时体育活动,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 分钟大课间。 | ||||
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学期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 | ||||
心理管理 |
每1000名学生至少配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 |||
设立规范心理辅导室或相应活动场所。 | ||||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每两周至少1-2课时。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心理普查。 | ||||
安全管理 |
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高峰勤务”和“护学岗”。 | |||
安全教育课每学年原则上不得少于12个课时。 | ||||
支持开设游泳课。 |
时间 |
内容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中午 |
放心午餐 |
有需求的城区小学食堂供餐、企业配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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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休 午间活动 |
创造条件午休,开放场馆安排午间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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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 |
作业管理 |
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书面作业基本在校内完成,平均不超过60分钟。 |
书面作业大部分在校内完成,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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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 ||||
课后服务 |
学生自愿参加,财政补贴、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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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不早于本地普遍下班时间,最多可延长至晚上20:30。周六日可安排一天提供周末课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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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 |
课程内容不得超标超纲。 | |||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 ||||
严禁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 ||||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学时以上的费用。 | ||||
晚上 |
就寝时间 |
不晚于21:20 |
不晚于22:00 |
不晚于23:00 |
睡眠时间 |
不少于10小时 |
不少于9小时 |
不少于8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