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 州 市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朔教函〔201946       

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残疾人联合会,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残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函〔201945号)精神,现就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残联、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及数据核查更新机制。通过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与中小学学籍信息比对,确定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基础性数据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县(市、区)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制定教育安置方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同步做好入学登记和缓学、休学备案工作,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各县(市、区)应在6月底前成立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组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安置建议。20197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各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的安置建议,以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落实好“一人一案”政策,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在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康复机构接受康复及教育等残疾学生2019年秋季应全部纳入学籍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在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康复机构接受康复及教育等残疾学生2019年秋季应全部纳入学籍管理。

  二、及时报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

请各单位填写好《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汇总表》(晋教基函〔201945号附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残联于2019915日前共同确认入学安置情况,并填写《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汇总表》,做好招生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基教育科和残联。

联系人及方式:

市教育局基教科 张老师  8851173  jjkzzx@126.com

市残疾人联合会 邵 珉 2021453 shaomin5002@126.com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朔州市教育局              朔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