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

 

本期公布10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三小食品中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中蔬菜类、水果、畜禽肉、水产品(淡水和海水)、鸡蛋、生干坚果及籽类、豆类18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样品95批次。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为:

不合格产品均为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分别为怀仁县李四女粉条凉粉店2批次,怀仁市李永兴粉条加工部2批次,怀仁市杨丽粉条经销部2批次。

合格样品95批次,具体为:

1.饼干5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2.餐饮食品7批次,检测项目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纽甜、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4.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经检验合格。

5.豆制品11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三氯蔗糖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6.糕点5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富马酸二甲酯、苏丹红I-IV,经检验全部合格。

7.酒类3批次,检测项目为酒精度、铅(Pb)、甲醇、氰化物(HCN)、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8、肉制品3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大肠菌群、氯霉素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9、蔬菜制品4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大肠菌群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0、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检测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1、调味品6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苏丹红I-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戊唑醇、罗丹明B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2.蔬菜类22批次,检测项目为:毒死蜱、铅(以Pb计)、氟虫腈、克百威、镉(以Cd计)、氧乐果、啶虫脒、倍硫磷、总汞(以Hg计)、肟菌酯、辛硫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阿维菌素、总砷(以As计)、灭多威、甲胺磷、百菌清、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杀扑磷、乐果、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甲拌磷、对硫磷、多菌灵、氯唑磷、吡虫啉、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敌百虫、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内吸磷、虫酰肼、二氧化硫残留量、吡唑醚菌酯、氟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甲霜灵和精甲霜灵、哒螨灵、苯酰菌胺、虫螨腈、噻虫啉、戊唑醇、呋虫胺、唑螨酯、敌敌畏、啶氧菌酯等农药残留,经检验全部合格。

13.水果类7批次,检测项目为:

铅(以Pb计)、丙溴磷、烯酰吗啉、吡唑醚菌酯、氧乐果、辛硫磷、杀扑磷、克百威、三唑磷、溴氰菊酯、腐霉利、氟虫腈、对硫磷、水胺硫磷、肟菌酯、灭多威、镉(以Cd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烯唑醇、灭线磷、毒死蜱、戊唑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啶虫脒、倍硫磷、联苯菊酯、敌百虫、苯醚甲环唑、丙环唑、乐果、四螨嗪、抑霉唑、久效磷、阿维菌素、戊菌唑、二嗪磷、多菌灵、噻螨酮、草甘膦、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硫环磷、粉唑醇、嘧菌酯、噻菌灵、氯唑磷、螺螨酯、乙螨唑、噻嗪酮、硫线磷啶、酰菌胺、糖精钠(以糖精计)、氯吡脲、狄氏剂、抗蚜威、腈菌唑、醚菌酯、氯氰菊酯、内吸磷、乙酰甲胺磷、百菌清、腈苯唑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4.豆类1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烯草酮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5.生干坚果及籽类6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黄曲霉毒素B1,经检验全部合格。

16.畜禽肉及副产品类4批次,检测项目为:克伦特罗、镉、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氯霉素、五氯酚酸钠、特布他林、挥发性盐基氮、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氯丙嗪、磺胺类(总量)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7.鲜蛋2批次,检测项目为:氯霉素、氟苯尼考、金刚烷胺、诺氟沙星、培氟沙星、铅、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洛美沙星,经检验全部合格。

18.水产品3批次,检测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镉(以Cd计)、恩诺沙星、氟氧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孔雀石绿、磺胺类(总量)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县市区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铝的残留量: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15

 

附件:1第11期检验项目.docx

2第11期合格信息.xlsx

3第11期不合格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