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制度,以《会计法》为准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
    1、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2、本委经费开支实行主任一支笔签字制。报销费用由当事人准确说明费用支出情况并签字,由主任审核签字后,送财务报销。违反规定的费用支出主任不予受理签字。财务负责人要严格把关。
    3、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或其他急需借款,经主任签字后方可借付。出差结束后,差旅费在出差结束一周内及时报销处理,超过一周原则上不予报销。
    4、工作人员外出需要单位报销费用的,必须事先向主要领导请示,获批后方可报销,否则费用自理。外出住宿要统一标准,房价控制在300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