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各科室如遇重大问题需处理,要及时向领导请示,书面材料交办公室留存。
    二、各科室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要定期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汇总后拿出初步意见向主任报告。
    三、凡涉及外出开会、财务、财产处置、上级交办事项和会议布置等有关工作,必须事先向领导请示汇报。未经批准擅自处理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如未请示汇报所带来的一切后果问题,责任由承办人自负。
    四、各科室及分管领导向主任请示的事项,应填写请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