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价管字[2012]53号
应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应县明珠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汽车营运价格核定的报告》(应政价字[2012]3号)收悉。经研究决定,现将你县明珠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客运出租汽车起步价、基本单价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日间起步价为5元/2公里,时间从6点至21点,基本单价为1元/公里;
二、夜间起步价为6元/2公里,时间从21点至次日6点,基本单价为1.2元/公里;
三、“等候费”根据乘客要求,需出租车等候的,免费时间为5分钟。超过5分钟后,每增加5分钟收取1元;
四、出租车要实行明码标价,标价牌由你局监制并会同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统一承办,张贴于车门两侧,以便乘客监督;并督促出租公司到县技术监督部门完成对出租车计价器的校验工作;
五、以上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朔州市物价局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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