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提升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降低价格决策风险,决定公开选聘第三方机构参与成本监审,因本项目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故采用公开询比方式择优选择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第三方机构参与成本监审服务;

(二)服务期限:一个完整自然年度;

(三)服务范围:市区供热、供水、供气、停车收费等和全市物业、殡葬、托育、旅游景区等各类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一年内拟对9—11个项目进行成本监审,服务商需根据年度监审项目数量、工作难度、所需工时等自主报价。

三、服务内容

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开展以下工作:

(一)归集、核验被监审单位财务账簿、凭证、运营台账、资产资料等原始材料;

(二)核减违规、不合理支出;

(三)编制监审工作底稿,梳理成本疑点,出具第三方成本监审审核文稿;

四、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公开询比的第三方机构,须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通用基础条件及本项目专项条件:

(一)通用基础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失信名单;

3. 具有履行本成本监审服务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专业人员与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询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比。

(二)本项目专项条件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专业服务机构,拥有成本监审、会计审计、价格评估等相关从业经验,可独立完成各类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不存在与监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情形,能够客观公正开展成本核算、资料核查等工作。

五、报价相关要求

(一)报价为年度服务全包含税总价,包含人员、交通、材料、报告编制、税费等全部费用,无额外增补款项;

(二)报价文件须列明总价及费用明细,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有效期限不少于60天;

(三)严禁恶意低价、虚高报价,报价需贴合本地市场实际收费水平。

六、需提交报价资料(全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密封递交)

1. 单位主体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相关执业资质、资格证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 单位综合情况介绍、近3年成本监审/价格审计同类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材料等);

4. 完整成本监审专项服务方案(含人员配置、工作流程、质量管控、时限保障、保密措施);

5. 报价表(列明各类定价项目单宗监审服务费用,含税包干,包含人工、差旅、耗材、报告编制全部费用);

6. 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廉洁从业、保密责任承诺书;

7. 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七、评审办法

采购人组建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从企业资质、同类业绩、项目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报价合理性5个维度打分;

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确定为本项目中选服务机构;第一名放弃则顺延第二名,仅1家符合条件经评审合格可直接选定;未入选单位资料不予退回。

八、材料递交事宜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日 18:00,逾期不予接收;

(二)递交方式:密封纸质文件现场报送,同步报送盖章扫描电子版;

(三)联系单位: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

地址:市府东街发改大楼

联系电话:0349—5989383

邮箱:szscbd@126.com

九、特别说明

(一)各单位参与报价产生的一切成本自行承担,我委不给予任何补偿;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