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行支行(以下简称“朔州中支”)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朔州中支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为主线,坚持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健全组织结构,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2016年朔州中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并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衔接。同时组织举办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会,有效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

(二)完善政务公开硬件设施,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一方面,在朔州中支一楼对外大厅增设了LED电子宣传栏,对登载内容进行定期更新,针对相关业务科室对外业务的变化情况,及时完善业务操作流程,更新服务指导,让社会公众更加直观了解各类服务信息。另一方面,强化主动公开机制,按周整理汇总综合事务和各科室工作计划,在内联网编制周报公开公布,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干部职工监督。

(三)创新公开形式,提升主动公开水平。一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服务窗口、市政府政务网、新闻媒体等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政策解读、法律法规;通过组织召开金融联席会、“政、银、企”座谈会以及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法制宣传电视专访等活动方式,保证社会公众了解基层央行的政策、机构、职责和各项履职信息。二是将政务公开与金融服务相结合,按照朔州中支对外服务要求,将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期限、承办部门和咨询电话进行公告,保证服务职能、工作流程一目了然,促进了基层央行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朔州中支利用各类载体和渠道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构职责与设置

公开或更新了朔州市中心支行机构介绍、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全年累计公开或更新了中心支行履行职责所依据的金融法律、法规1条。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公开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办理依据、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信息。

(四)重点工作动态及统计数据

1、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各类工作动态16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朔州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uozhou.gov.cn)

(二)办公场所挂牌公开;

(三)办公楼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告栏公开;

(四)在朔州电视台举办金融知识、金融法律法规电视专访;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及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朔州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朔州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朔州中支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也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朔州中支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朔州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创新公开形式、把握公开内容,加强对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引导和管理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辖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着力解决人民银行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深化规范、服务、高效的央行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三)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围绕央行各项业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调研,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推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完善相关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公布之日,朔州中支暂无向社会告知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