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
部门

项目名称

子项

服务

类别

设定依据

共同服务部门

服务对象

备注

1

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除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外)

行政
许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9项;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第13项。

法人、其他组织


2

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行政

许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1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目录》“(二)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项。

法人、其他组织


3

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

黄金制品进出口审批(初审)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6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审批(初审)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第二十六条

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5

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初审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0项;

法人、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