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组织召开朔州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传导暨工作推进会。全市10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传达了山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山西省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方案,并对利率报备系统填报进行培训。

会上,货币信贷管理科科长指出,为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推出以下四项政策措施:一是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二是降低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三是取消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四是下调各期限品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各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政策要求,坚持金融为民工作理念,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大对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下限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