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系统行政复议工作,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提高邮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7月13日至16日,国家邮政局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暨行政诉讼培训。在开班式上,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赵晓光作重要讲话,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局长致欢迎词。部分省局负责人、各省局法规工作人员和部分市(地)局负责人参加培训。

  赵晓光指出,这是邮政体制改革以来第一次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专项培训,是邮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邮,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促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赵晓光在讲话中详细阐述了邮政业的发展历程,指出邮政业是一个既古老又现代的行业,又是发展快、作用越来越大的行业。一方面邮政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正在深刻变革。电子商务迅猛发展,行业需求不断释放,政策环境不断改善。另一方面,行业发展面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开放合作等多重任务,但是内生动力不足。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为行业发展打造宽松的政策环境,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结合地方特色做强做大,推动行业均衡发展、持续发展、融合发展。赵晓光强调,行业迅猛发展,加强行业管理、建设法治邮政的工作也越来越重要。邮政管理部门要主动适应行业发展新常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调整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法治邮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围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他对参训学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意识,充分认识行政复议暨行政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行政复议工作要求,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大力推动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复议的纠错功能,做到“办理一案,纠正一片”。三是要做好《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尊重法院独立审判职能,认真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细化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四是要把复议和诉讼工作与其他执法监督工作相结合,在做好复议和应诉的同时,针对邮政管理部门权力运行中的问题,开展多途径多方式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的效能,构建严密高效的监督体系。

  本次培训主题明确、时间紧凑、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培训期间,赵晓光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部分省局汇报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的专家讲授《行政诉讼法》修改及其实践应用,详细介绍了制度设计背景情况和立法思路,并结合此次修改的重点内容,强调了实践应用需注意的原则和要求。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的专家介绍了《行政复议法》修改情况,深入分析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挑战和任务,并围绕处罚类、政府信息公开类和举报投诉类三大常见的复议案件类型,讲授了复议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对策。

  此外,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的同志结合本部门特点,联系实际,有针对性的逐一分析了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及诉讼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并从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角度提出了具体有效的应对措施。培训还安排了典型案例交流环节,学员们踊跃发言,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处罚依据适用,裁量基准把握,举报、申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的处理和应对等实体问题、程序难点展开讨论,课堂气氛十分热烈。

  培训总结时,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针对性强,既有集中授课,又有答疑解惑,还有互动交流,可以说带着问题来,得到答案回,学有所获,学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