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应对森林火灾和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人工增雨作业预案

  当在朔州市境内或市际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后,为能快速、有序地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灭火作业,配合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扑灭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低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西省气象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气象服务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朔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人影副局长

  成员:谷富生 相占武 唐有武 赵钰 尹志 李睿以及事发当地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影办。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应对森林火灾人工增雨(雪)灭火作业工作,组织部门内横向、纵向联动,协调部门间、行政区域间的关系和联动,向山西省气象局和朔州市人民政府汇报、沟通。

  2、成立技术支持组

  成员由市气象台、人影办、业务科等有关预报、人影、网络、装备等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市气象台负责提供森林火灾发生地及上游的天气预报服务产品,根据人影作业服务需求,制作并不断更新天气预报和服务产品,负责进行灾情评估和进行灾后影响评估。

  市人影办负责制定相应的人影作业服务预案,负责森林火灾人工增雨(雪)作业预警、作业指挥、效果评估等技术工作。

  市气象台负责提供卫星遥感监测产品及相关的研究工作。

  市业务科负责装备和通信保障。

  3、成立现场应急气象服务组

  1)人影作业小分队

  人影办负责。由市人影办组织有关县气象局在发生森林火灾的地区组织若干个森林防火、灭火作业小分队,同时调配其他地区作业力量一并组成应对森林火灾人工增雨灭火的地面火箭作业网。

  作业点勘选

  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执行,基本原则是除了确保空域安全的同时,必须尽可能的使作业点远离城市区和人口密集区,以确保实施作业时的空中、地面的绝对安全。

  作业点布设

  在森林火灾发生区域中心1020Km处,布设作业点3-5个。对于未审批的作业点,采取临时申报方式,必须使用GPS定位,报相关航管部门。所有作业点,根据火灾现场的天气实况及云层发展状况,设置在天气系统的上游方向或者火灾区域上空,目的是对来自上游方向来的降水云系进行人工增雨作业,使降水能降落在火灾发生的10-20Km的区域内,或更广的区域内,以保证能够控制森林火灾漫延和降低火势,达到人工增雨扑灭森林火灾之目的。

  采用飞机增雨灭火作业时,应根据火灾发生地点就近选用太原或大同机场,实施飞机增雨任务。

  地面作业工具与作业人员调配

  所有作业点全部采用固定与流动作业点结合方式进行。作业发射工具采用火箭。作业操作人员、技术指挥人员、作业工具、仪器、装备、车辆等,以森林灾发生区域的市、县先解决,不足部分由省人影办在全省范围内调配。

  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有关区域作业人员,迅速到达指定作业点和作业区域,作好作业前一切准备工作。

  如果需要进行飞机人工增雨灭火作业,作业相关程序及启动则按照飞机增雨作业规程进行。

  2)现场服务组

  业务科负责。成员由业务科、气象台、人影办和事发当地气象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气象信息和灾情采集、信息传输上报、服务产品制作、设备维护等;向现场指挥部提供实时服务;参加现场指挥部(地方政府)综合组的相关工作,并提供现场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

  3)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负责。成员由办公室、计财科、后勤服务中心和事发当地气象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设备保障,现场人员生活、安全保障、新闻采编和内部报道等。

  二、应急系统设备

  1、地面人影作业的火箭及火箭弹、车辆及其相关设备(平时用于抗旱增雨、防雹、水库蓄水等人影作业)

  2、便携式多要素自动气象站设备

  可快速布设的便携式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对常规地面气象要素(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进行连续自动观测,通过无线数据传输方式将实时数据直接传输到市气象台和火场现场的笔记本电脑。

  3、应急气象服务信息平台

  通过无线设备调用市气象台的天气图、数值预报产品、雷达拼图、卫星云图、闪电定位、加密自动观测站网资料以及省气象台、省人影办提供的服务指导产品。

  4、灾情收集设备

  数码摄象机、照相机获取的现场灾情资料。

  三、应急气象服务规程

  1、信息报告

  当事件发生地气象局得知并证实当地发生森里火灾后,立即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领取任务,并同时上报市气象局,并立即与现场指挥部取得联系,加入现场服务。市气象局接到报告立即上报山西省气象局和中国气象局。

  2、应急响应

  市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件报告或上级应急启动后,立即启动响应,就位指挥,向技术支持组、现场服务组和后勤保障组发出应急响应命令。

  技术支持组在接到应急响应指挥部应急响应后在10分钟内就位,并尽快与现场服务组取得联系,提供针对性的技术支持。

  现场应急气象服务组接到应急响应指挥部应急响应令后,通知相关人员快速到达现场,并与现场指挥部取得联系,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和现场观测和预报等服务工作。后勤保障组接到应急响应令后立即做好后勤保障和宣传的配套工作。

  3、应急气象服务

  1)信息流程

  现场服务组是现场应急响应的枢纽。现场服务组从现场指挥部得到应急服务需求内容和灾害与事件发展进程,同时在现场监测点进行气象观测,并将事发地点的详细位置(经纬度、海拔高度等)、污染物源及变化情况,现场气象观测资料等和各种请求发往市气象局应急响应指挥部和后台技术支持组,并从后台技术支持组得到基本气象信息和各种技术支持,加工出应急服务产品提供给现场指挥部,同时上报市及以上应急指挥部。

  2)服务内容

  应急气象服务产品构成:提供现场天气实况,根据人工增雨灭火作业需要制作现场各种时间尺度的天气预报和气象要素预报,制作专业性的预报服务产品(如:大气污染物的扩散条件、扩散路径等),提出分析建议意见,进行灾害评估等。

  3)人工增雨灭火作业

  在后台技术组的支持下,当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域上空出现有利于人工增雨的天气条件时,由市人影办统一指挥,并提供相关的人影作业指挥指导产品,由事发当地县气象局进行空域申请,在确保地面作业安全前提下,迅速组织各作业小分队抓住时机全面实施人工增雨灭火作业。各作业小分队可根据火情和天气情况实施多次作业,直至扑灭森林火灾。

  各作业技术人员详细记录作业时间、方位、仰角、用弹量等作业信息,并及时反馈至省、市人影办。

  4、上、下游协调与联防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气象条件、应急事件发展情况等,向上、下游气象部门发送(传真、电话、邮件等)联防要求,上、下游气象部门立即按要求内容启动联防。

  四、应急任务解除与撤离

  若森林火灾确已扑灭,现场应急气象服务组向市局人影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应急任务解除,在得到解除许可后,撤离现场。

  五、应急任务解除后工作

  在应急任务解除后,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对应急服务进行工作和技术总结,对人工增雨灭火作业效果进行评估,组织专家对应急服务业务质量进行考核,同时将现场观测资料,从部门内外得到的现场相关监测资料、照片、摄像,工作和技术总结,主要服务材料等全部整理归档。组织人员对应急设备进行检修,清点补充入库。

  参加政府组织的灾后调查组,对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对灾害原因进行分析,找出应对类似灾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