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总队通知要求编制完成了朔州调查队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朔州调查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统计调查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和规范运转,确保了信息发布快速畅通、及时准确。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统计调查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业务培训。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各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四)做好保密工作。在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信息发布之前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2022年,朔州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还有扩展的空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方面仍有不足。

(二)改进措施

1.丰富公开内容。在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

2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信息。

3.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积极参加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