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统办函〔2019〕405号)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函〔2020〕66号)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朔州调查队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朔州调查队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统计调查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运转。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并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各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三)强化信息审核。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及时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主要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学习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内容不够丰富。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