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朔州调查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全省统计调查工作会议和全市统计调查工作会议部署,切实遵循国家统计局、总队《2018年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市队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化培训改革创新,加强统筹优化,扎实开展理论培训、党建培训、领导能力培训、统计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为完善统计体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总队举办的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培训,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弄通吃透,引导全队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向纵深发展,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二、强化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

突出思想建党这个根本,抓好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统计局和总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原则、党员标准和政治规矩。组织党章、党规、党性知识学习,开展知识测试和征文活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廉政意识。借助红色教育基地及廉政教育基地,适时组织实地教育,充分发挥现场震慑作用、典型示范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让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

三、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提高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参加总队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做好《统计法》和统计必备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更加自觉地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四、积极参加系统组织的培训,统筹规划自主培训工作

(一)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调查队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学习,参加地(市)级调查队主要负责人培训重点班学习。

(二)按照总队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参加系统业务骨干专业知识基础培训班和提高班学习。

(三)市队开展涉及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四)市队开展面向基层统计人员的岗位知识培训,使更多的基层统计调查人员参与培训。

(五)参加总队安排的市县队领导干部培训班,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继续积极与地方组织部门联系协调,认真按照晋组通字〔2015〕55号文件精神要求,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

(七)紧密结合调查工作重点,举办“调查大讲堂”“专题讲座”;组织参加新入职公务员任前培训;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和思想教育等活动,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八)根据国家统计局、总队和地方相关部门安排,积极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参加各类公派在职学习,鼓励干部自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五、参加网络及多媒体远程培训

(一)主动适应信息传播方式变革,共享系统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视频会议系统手段,拓宽学习空间,参加总队的网络培训、“互联网+”等模式的培训,尽快适应总队利用OA办公、微信群、QQ群等移动服务平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二)继续依托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平台“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系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定期公布学习情况,督促干部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任务,并将学习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六、建立系统教育培训的良好运行机制

(一)建立以需求为前提的培训计划机制。在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教学专题和授课内容时,普遍开展需求调研,遵循 “实事求是”思想,围绕“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流程和机制。

(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将学习培训作为培养、发现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从而激发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在潜力和动力。

(三)参照总队有关培训模式,自主组织开展市队干部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培训,切实担负起全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