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救助管理站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扰乱站内秩序,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1)受助人员不得辱骂、殴打救助站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受助人员;(2)不得破坏救助设施;(3)不得毁坏、盗窃公私财物;(4)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救助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