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和依法救助是救助工作的基本原则。自愿是指是否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什么时候求助,是否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主动帮助等,都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无偿是指救助管理机构无偿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各种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本人或家属的费用,所需费用均由各级政府埋单。依法救助是指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