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病、就学、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对象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救助对象原则上每年只享受一次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审批,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给予现金或物资帮助。救助金额较小的,可由街道(乡镇)审批救助。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