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0510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发〔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是否有效: 有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0510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发〔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是否有效: 有效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朔政发〔20251


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基础的关键之年,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严、紧、深、细、实”和“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工作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守牢安全底线。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工作措施,建立落实清单,加强跟踪问效。(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管各行业领域政府副职向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履职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各级政府负责人带头落实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协调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发挥专家智库、专业机构等作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明确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市、县两级部门侧重抓落实、促整改,打通政策措施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仓储物流、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平台经济、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等新业态、职责交叉领域监管责任。发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行业领域组织和专业优势,加强行业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治本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推进精准执法。充分发挥矿山安全监管专员“眼睛”与“前哨”作用,强化监管专员考核与履职督导工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做到“执一次法、查多项事”,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指导并重,助力企业安全发展。(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承诺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让能力强、业务精、作风实的过硬干部管安全,让安全管得好的干部受重用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提升企业员工发现报告风险隐患的内生动力。强化行业自律,因地制宜采取专家入企指导帮扶、企业结对互学互助和引入专业性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质效。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安全投入保障情况的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总监、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金融监管局朔州分局指导督促落实

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人员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一线作业岗位负面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惩戒办法,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对违反承诺事项的,根据“三违”频次和程度,逐步加大培训考核和惩戒力度。各行业领域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视频反“三违”,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落实)

二、狠抓安全意识建设,提升群众防范能力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宣传计划,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常态化开展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企宣讲、送教下乡、入户提醒,发动各方面积极参与,有效防范化解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督促各类学校上好安全教育课,指导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七)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级各部门设立曝光台,加大典型事故、违法案例、隐患场景曝光力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的,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当地政府组织召开现场警示会;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的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制作发放警示教育片,并由各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狠抓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八)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出台规范安全生产领域入企活动办法,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限定入企次数,设定“企业安静期”,严格规范入企监督检查、考核巡查、指导帮扶、调查研究等活动,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努力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进一步完善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自然灾害巨灾保险、跨部门灾害防范应对协调机制,完善“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督导巡查、调度通报”等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专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煤矿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三带”分布测定指南、钢(铁)水罐生产安全指南等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九)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市、县(市、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完善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与同级各灾种专项指挥部常态与非常态下应急工作机制,强化上下协同联动,承接好相关工作,抓好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等重点灾种的防范。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措施,理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明确专门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及消防履职事项清单,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瞒报迟报自然灾害灾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行业企业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备设施,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经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主观故意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仅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同类型较大事故的,约谈属地政府。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3个月之内发生2起以上或6个月之内发生3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安委会对属地开展专项巡查,全链条溯源追责。(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四、狠抓本质安全建设,提升问题整治能力

(十一)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有力措施,每年至少解决1—2项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涉及跨部门、跨区域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全面贯彻国家、省及我市加强矿山安全工作有关举措,强力推进我市矿山“十五条硬措施”硬落实,避免零敲碎打事故发生,深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帮扶,着力解决煤矿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瓦斯防治和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深化资源整合,推动兼并重组、关小上大,着力解决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多、小、散、乱、差”的问题;着力解决冶金工贸行业“一厂多租、厂中厂、业态混杂”以及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外包外委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着力解决油气长输管道项目手续办理等问题,加快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着力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等问题;着力解决高层建筑、医疗机构、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文物建筑等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安全措施不落实、特殊作业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违规动火作业、高处坠落等问题;着力解决燃气老旧管网带病运行、第三方盲目施工破坏以及气、瓶、阀、管、灶等方面问题;着力解决“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醉驾、旅游客车不按规定配备双驾驶人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流于形式、公路行车速度管控不足、农用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未检作业、无证驾驶,以及隧道照明、临水临崖、长大桥隧、急弯陡坡、校园门口基础防护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十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全链条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事故灾害隐患。持续学好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落实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双报告”制度,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健全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检查核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立案查处、公开曝光、追责问责、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五、狠抓数字应急建设,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十三)推动信息化建设。推广“智慧应急”,实施“应急大脑”工程,推动构建应急管理全市“一平台统一门户体系”,加强风险普查数据应用,汇聚融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事故预防等基础信息数据,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决策指挥和响应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应用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大力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年底前再建成8座智能化煤矿。推广应用露天煤矿边坡智能激光光纤传感、边坡雷达等先进技术,加强监测预警。继续实施隧道高清视频监控和AI智能事件监测工程。推动城市智慧消防、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市级预警中心建设应用。推动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完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建成特殊作业审批、作业管理场景和人员定位统。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四)实施安全工程治理。紧抓国家“两重”“两新”政策机遇,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国有老矿大矿“一优三减”,推广沿空留巷、无煤柱开采、放顶煤改一次采全高等工艺。深入推进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持续深化煤矿重大水害、瓦斯等工程治理。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90%的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扎实推进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和油库储罐改造升级。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等安全治理工程。开展地震灾害危险源和风险源探查,加快实施巨灾防范工程,推动全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三处等部门分工负责)

六、狠抓应急救援建设,提升灾害化解能力

(十五)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市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时修编安全生产、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应急物资保障等专项预案;相关部门要结合灾害事故风险特点,指导乡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编制并动态修订上下衔接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实用的村(社区)“一制四案”(突发事件应急包保责任制和防火、防汛、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实现应急培训手册化、应急处置图表化、应急指挥卡片化。(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六)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持续推动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在全市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做到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第一时间掌握林种结构、救援力量布防、重要目标分布、水源分布、林区道路等情况,提高救援效率;推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开展防汛检查,加强防洪准备,统筹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加强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和协同响应,衔接好“防”“救”责任链条,形成强大合力;加强地震监测,强化监测台站运维,规范宏观观测点运行管理,加强地震预警终端的维护,确保24小时在线。强化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等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七)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防灭火队伍,以及企业专职和基层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整合专业救援队伍成为新型综合性救援队伍,推动有实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升级为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因地制宜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完善基层灭火救援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护林员、群测群防员、灾害信息员作用,构筑牢固人民防线。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和“一专多能”建设,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不断完善“综合+专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市、县两级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重大灾害事故救援攻坚力量和尖刀队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应急装备保障水平。持续巩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实施成果,不断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使用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加强重点区域和高风险区域的必要物资装备支持。(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九)完善应急物资与基地建设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物资,采取实物与协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储备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体系跨部门应急物资调拨协调机制。构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定期盘点更新,确保物资质量可靠、随时可用。加大救灾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严格救灾救助审核把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科学规划并推动重点县、重点林区建设能够满足森林火灾救援的停机坪、取水点、防火应急通道。编制市、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年底前力争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1处应急避难场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分工负责)

七、狠抓能力素质建设,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二十)强化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以建设一流应急指挥、一流应急队伍、一流应急装备为目标,加强各类救援队伍间的联勤、联训、联演、联战,开展大练兵活动。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或重大自然灾害至少开展1综合性应急演练。市级将依托蒙、陕及大同、忻州等,组织开展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等应急演练。各企事业单位都要针对本单位易发灾害事故种类,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应急逃生疏散通道,提升干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升职工安全技能水平。加强全员分工种、分岗位针对性培训,编制企业从业人员主要工种考试题库,严格“三项岗位人员”考核,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广泛深入开展以“安康杯”竞赛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典型经验总结、优秀案例分享、职工技能比武等工作,营造崇尚专业、崇尚安全的良好氛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二)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采取“走出去看、进校园学、请进来教”等方式,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为抓手,综合运用“理论+实操”“严培+严考”“线上+线下”等方式,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开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人员执法比武和实战大练兵,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统计、执法责任、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管理,不断推动队伍素质与能力的全面提升。(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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