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031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08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朔州市应县境内高铁站-桑干河-应县木塔段(二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初步认定意见
发文字号: 朔政函〔2025〕2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8日
是否有效: 有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031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08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朔州市应县境内高铁站-桑干河-应县木塔段(二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初步认定意见
发文字号: 朔政函〔2025〕2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8日
是否有效: 有效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朔州市应县境内高铁站-桑干河-应县木塔段(二期工程)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初步认定意见


朔政函〔202520


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朔州市应县境内高铁站-桑干河-应县木塔段(二期工程)是《山西省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规划纲要(2018—2025年)》中长城一号旅游公路的支线该项目属于朔州市2024市级重点工程项目,项目的建设对于改善区域路网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应县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38号)要求,我市已于20241225日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对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朔州市应县境内高铁站-桑干河-应县木塔段(二期工程)必须且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报告进行了论证,具体意见如下: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1426公顷,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9285公顷,类型为恒山以北防风固沙与土地沙化防控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山西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项目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已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情况表

二、必须且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该项目属线性基础设施,具有不可分割性。受生态保护红线分布、一期工程位置的因素影响,不可避免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三、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该项目必须且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报告在对生态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从施工阶段、运营阶段对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进行了较全面分析评价,拟定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降低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程度。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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