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26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08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神头泉城市生活供水工程泵站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朔政函〔2025〕18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08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26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08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神头泉城市生活供水工程泵站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朔政函〔2025〕18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08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神头泉城市生活供水工程泵站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朔政函〔2025〕18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神头泉城市生活供水工程泵站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朔自然资发〔2025〕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朔城区神头镇新磨村西侧、五花泉南侧的SZCR2024--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永投(朔州)供水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0.519公顷(合7.79亩)。出让年限50年,实际协议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底价,底价由市政府另行确定。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其他规划条件按供地方案执行。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